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旅游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组团项目及行程。
对游客间发生的纠纷, 应耐心调解,维持好旅途中的秩序,行程安排应休闲,作好组织安排工作,保证游客的休息时间,4.乙方应随时、全面掌握旅游团的情况,舒缓,合理,劳逸结合。
第三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交通客票费(含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往返的接送费用),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餐饮住宿费,旅游费用包括:办理旅行证件的费用,导游服务费。
2.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
□分期付款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要求乙方详细说明与本次旅游活动有关的情况及注意事项。
1.2要求乙方开具发票
1.3甲方如属景点门票优惠对象,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景点门票优惠部分票款,在得到景点确认后。
1.4自愿选择和购买保险
依照合同约定自愿购物,1.5自愿选择乙方推荐的自费项目。
2.甲方的义务
2.1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出具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
2.2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
2.3文明旅游,尊重旅游团成员,配合导游完成旅游行程,遵守团队纪律。
2.4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宠物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1核实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1.2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
1.3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游客权益及时合理处置突发事件。
2.乙方的义务
2.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
2.2向甲方详细介绍与本次旅游有关的情况及注意事项。
2.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2.4不得擅自安排购物或强制甲方消费。
第六条 旅游安全
甲方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将充分考虑自身条件,在参加惊险、刺激游乐项目时,1.甲方已如实向乙方告知自身的身体状况(见附件二),甲方出发时应带上衣物、鞋帽、雨伞、药品等常用物品。
为保证旅游的顺利进行和旅游安全,本旅游团配有:领队,乙方对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2.乙方在考虑老年人的特殊性后组织本次旅游,乙方保证本次旅游的经营者和旅游车、船等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资质),应当作出明确说明和警示,导游,医护人员等专业服务人员。
3.旅途中如甲方出现身体不适或其它身体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随时观察,无条件提供护理和帮助, 妥善处理。
4.甲方因疾病等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并在扣除已发生费用及退票费、手续费等合理费用后,退还甲方未发生部分的费用,乙方应积极协助就医或返回。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积极施救,及时处理,涉及保险事故的, 应及时报案, 协助理赔。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
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应退还甲方。
乙方可以在征得过半数以上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乙方应将未发生的费用退回甲方,合同变更后,乙方可决定内容的变更,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乙双方合理分担,但应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无法达成过半数以上多数意见或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下同)。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乙方应将旅游费用扣除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后退还甲方。
第八条 合同的转让
可以转让合同,乙方可将合同转让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即甲方可将合同转让给符合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方,1.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经对方及受让方同意。
2.转让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见附件三),合同转让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承担实际已发生的费用,1.在出发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
2.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处理。
(二)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后,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应积极协助,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三)甲方在行程中擅自离团的,如因甲方疾病等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妥善安排。
第十条 成团人数和不成团的安排。
2.如因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旅游购物和自费项目。
乙方应当负责退(换)商品,2.甲方在与乙方约定的购物点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失效、变质商品的,如不能退(换)商品的,甲方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和活动的,应当先行赔偿,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 旅游保险
费用由乙方承担,增强乙方抗风险能力,乙方为投保人、受益人),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见附件四),乙方自愿将此保险金作为慰问金支付给甲方,此保险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赔付,当乙方不负有赔付责任时,当保险事故发生而乙方负有赔付责任时,2.为切实保障甲方权益,为甲方办理旅游保险(甲方为被保险人。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的原因,甲方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已发生的费用。
2.因不听从乙方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或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者过失,使乙方遭受损害的,应由甲方赔偿损失。
3.因甲方原因延误旅游行程的,由甲方自行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乙方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并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额退还已交的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时间及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还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3.因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如未按约定时间及时通知旅游者的,并退还全额旅游费用。
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继续履行,4.因乙方原因延误旅游行程的,应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发生部分的费用。
5.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按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争议,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1.双方在旅游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经协商未解除合同的,待旅游行程结束后,否则。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旅游服务及行程安排表(略)。
附件二:游客健康状况调查表。
尊敬的游客:
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
民 族血 型
联系地址
身体健康状况调查
1、有无病史或疾病
2、有无药物过敏
3、本次旅游有无特殊护理要求
4、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联系人: 与本人关系:。
游客(签章): 旅行社(签章):。
2.游客请如实填写此表,因游客填报不实或游客自身身体状况引起的不良后果由游客自负。
附件三:合同转让书
就甲方向丙方转让上述合同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曾签订《老年人国内旅游组团服务合同》,现三方经平等协商。
一、甲方向丙方转让上述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后,甲、乙双方的原合同关系消灭。
二、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
附件四:投保说明书
北京市卫健委 提醒,今日是国庆节假期最后一天,面临进返京高峰,出京旅行
“秋天的日子是半透明的 涂在金色的土地和田野上” 如果有一个季节,能让整
最美的风景在路上,最美的路上有风景。一条条公路串联湖北的名山大川、多彩
从靠山水到卖场景 从卖特产到拼创意 乡村旅游越来越好玩 “采摘”“收割”“
老君山两日自由行攻略,不抱团,自己做大巴或开车去攻略。有爬山和做索道两
旅游出行方式的简单比较 出游 方式 项目 比较 特点 优点 局限性 适合人群 适合
一年四季,寒来暑往,春夏秋冬,风景各有各的美。而自驾旅游的魅力,就在于
从北京海淀出发,自驾140公里左右,就可以看到另外一番天地。 这里是高山草
我们都是时间的旅行者, 为了寻找生命中的光。 终其一生,行走在漫长的旅途
原标题:三月赏花游 户外踏青走起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罗磊 通讯员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