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旅游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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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旅游业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厦门现代物流园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等四项规划的通知。

(厦府[2006]246号)。

厦门市旅游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二00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一章 旅游业“十五”发展基本情况。

一、旅游业“十五”发展基本现状

(一)旅游业发展背景。

荣获国家人居环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际花园城市和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等称号,厦门市是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经济特区,有“海上花园”、“中国最温馨的城市”之美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403元,全市生产总值达到1029亿元,是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中心城市,厦门市位于我国东南沿海,获“联合国人居奖”,属南亚热带季风型湿润气候,与泉州、漳州构成闽南金三角地带,东南面隔水与大小金门为邻,与台湾一衣带水,2005年。

是福建省旅游资源最富集的地区,其中自然旅游资源18种,人文旅游资源40种,拥有旅游资源单体总数256处,厦门拥有旅游资源基本类型58种,按照《厦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人文资源190处,其中自然资源66处。

(二)旅游经济主要指标。

旅游总收入从2000年的139.1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230.93亿元,旅游外汇收入从2000年的3.0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5.52亿美元,接待海内外游客总数从2000年的790.9万人次增长到2005年的1712.88万人次(从2003年起,全面完成并超越了“十五”计划预定的目标,(详见附录1:厦门市“十五”旅游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旅游总人次统计新增本市居民一日游部分),1、旅游经济总体持续较快增长,增长了两倍多。

旅游创汇排前10位,2005年我市接待海外游客人数在全国28个主要旅游城市中排名第12位,2、旅游经济增长在全国的地位,接待海外游客人天数排名第8位。

(三)旅游客源市场结构。

以台港澳游客为主,约占入境游客总量的40%,美国、德国、英国等北美、西欧国家游客数量增长较快,外国游客以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为主,1、入境旅游市场。

2、国内旅游市场,其份额占国内旅游市场总量的60%以上,国内游客主要集中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冀地区。

出境游市场持续较快增长,2005年我市旅行社共组织19690人次出境旅游,3、出境旅游市场,近年来,比2004年增长20%。

(四)旅游产品现状

没有形成“龙头产品”,旅游产品供给尚存在一些问题:主题性、专题型产品少,对文化类产品的策划包装不够,包价旅游产品组合较单一,全市旅游产品仍以观光型为主,特色对台旅游产品尚不理想,旅游产品质量与国际标准还有差距,以海洋为主题的产品线路少、活动单调,部分单项产品已经能够提供较高质量的体验水平,目前旅游产品结构正从单一的观光型向集度假、休闲、生态、文化、会展、商贸等为一体的综合型转变。

(五)旅游接待、基础设施现状。

旅游饭店110家(其中星级饭店59家),社会旅馆等300多家,床位约2万多张,客房1万多间,其中国际旅行社13家,厦门全市旅行社共有87家。

(六)旅游产业地位现状。

旅游产业由接待事业型到一般产业型,成为了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再到第三产业中的“龙头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2004年厦门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8.2%。

(七)旅游管理现状

设有旅游协会及多个分会,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市场检查、市场整治、受理投诉等旅游执法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厦门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制订了《厦门市旅游管理条例》,市长任组长,执行对主管部门的决策参谋和行业自律功能,二十多个部门及各区政府为成员单位,承担着管理和协调全市旅游经济的运行,全市已形成市、区两级旅游行政管理体系,厦门市旅游局作为全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二、旅游业“十五”发展基本经验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旅游发展战略,为旅游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和力量源泉。

积极发展旅游产业,各旅游企业加快改制的步伐,市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各区及管委会加大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建立健全了旅游协调领导机制和假日旅游协调机制,把旅游业培育成为了支柱产业,企业主体作用进一步增强,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密切配合,大力支持,齐抓共管,改善硬件设施,创新管理手段。

(二)坚持立足厦门市情,借鉴各地经验,突出“海洋、侨台、文化、生态”等自身特色。

走了一条既坚持自身特色又借鉴各地经验的旅游业发展之路,注重借鉴和吸收外地尤其是国际先进经验,不断缩小与国内先进地区和国际水平的差距,厦门市旅游业立足市情,突出“海洋、侨台、文化、生态”等特色,努力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十五”期间。

(三)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推进旅游产品、旅游营销、旅游环境和旅游体制的创新。

积极推进旅游产品、旅游营销、旅游环境和旅游体制等四个创新,使旅游产品体系不断丰富、三大旅游市场协调发展、旅游环境不断优化、旅游经营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全市旅游行业坚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

(四)坚持实施项目带动发展战略,以项目建设促进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提升一批和储备一批”的原则,按照“规划一批,运营一批,建设一批,坚持项目带动,以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推动旅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以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带动厦门旅游业的全面发展。

(五)坚持区域旅游协作,拓展旅游业发展空间。

积极发挥厦门旅游中心城市的集聚和辐射效应,努力促进厦门同闽西南地区、省内旅游知名品牌、闽粤赣等地区实现资源一体化、市场一体化、产品一体化和品牌一体化,借助周边区域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力争突破城市外延范畴,走出厦门、拓展空间,“十五”期间,扩充腹地。

第二章 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把旅游业发展成为厦门市支柱产业,加快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素质,实现旅游业又快又好发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关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部署以及市委九届十一全会精神,发挥厦门的区位优势、环境优势和人文优势,做强做大厦金、厦台旅游,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加强区域旅游协作,推动厦门市由单一的观光型城市向集会展商务与休闲度假为一体的旅游强市转变,努力使厦门成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旅游中心城市和海峡两岸旅游互动的热点口岸城市,推动厦门市由单一的旅游目的地城市向区域性、国际型旅游目的地和旅游口岸城市的转变。

二、发展目标

全市游客接待总数,2010达到3086.67万人次,年均增长13%。

全市境外游客接待数,2010达到174万人次,年均增长13%。

全市国内游客接待数,2010达到2916.47万人次,年均增长12.5%。

全市旅游业总收入,2010达到444.64亿元,年均增长14%。

全市旅游外汇收入,2010达到10.41亿美元,年均增长13.5%。

全市国内旅游收入,2010达到358.43亿元,年均增长14%。

(详见附录2:厦门市“十一五”旅游发展目标)。

三、发展战略

(一)项目带动战略

以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推动旅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以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带动厦门旅游业的全面发展,建设一批,形成特色鲜明、丰富多样的旅游产品结构,实现旅游项目建设滚动发展,实施项目带动发展战略,提升一批和储备一批”的原则,按照“规划一批,运营一批,创新和丰富全市旅游产品,以商贸休闲旅游为特色,主打鼓浪屿牌、海峡牌、周边牌。

(二)市场拓展战略

扩大旅游市场网络,培育旅游投融资市场和旅游消费市场,加强旅游招商引资与区域旅游市场合作,重点拓展入境旅游市场尤其是亚太旅游市场,在旅游产品市场上,着力培育海峡两岸旅游市场,重点拓展商务休闲旅游市场,培育旅游大产业和大市场,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在客源市场开发上,提高旅游产业的市场化程度,做大旅游产业体系。

(三)优先发展战略

挖掘闽台文化旅游产品,优先发展厦门本岛以及鼓浪屿等区域,积极开展对台文化旅游交流活动,注重打造1至2项具有强吸引力的夜间娱乐休闲活动拳头项目,优先建设城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优先发展会展商贸、休闲度假、文化生态等旅游产品,同时注重引导旅游产业向岛外延伸和拓展,完善和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进一步提升旅游产业核心区域的功能,打造旅游拳头产品和核心品牌,形成夜间娱乐区域。

(四)可持续旅游发展战略。

高度重视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整治,鼓励开发绿色旅游产品,进一步营造生态优良、社会和谐的旅游大环境,保护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积极开展旅游项目开发的环境效应评估,牢固树立厦门作为温馨的滨海旅游城市形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倡导绿色消费,走旅游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引导市民和游客树立环保意识,加强宣传和教育。

第三章 旅游发展总体布局与重点区域。

一、总体布局

厦门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布局为“一心二带三片区”。

(一)“一心”

完善旅游设施,增强厦门本岛(中心旅游城区)的综合服务和旅游集散功能,发展和丰富城市旅游产品系列,重点发展以鼓浪屿―万石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主体的厦门本岛旅游中心城区。

(二)“两带”

构筑天竺山―越尾山―莲花山―北辰山―大帽山―香山等绿色生态旅游带,构筑东部环岛路―五缘湾―大嶝岛―同安湾―杏林湾―马銮湾等蓝色旅游休闲带,把蓝色的海和绿色的山贯穿于城市旅游之中,把“蓝色”滨海休闲旅游带和“绿色”山体生态旅游带交织起来,大力发展观光、生态、休闲等旅游产品,重点开发滨海、海湾、海岛、海域等旅游资源,逐步形成环城游憩带,形成以海为特色的系列产品。

(三)“三片区”

基本形成三大旅游功能片区:以海沧区及周边海域等为主的康体健身、休闲度假旅游片区,以集美区、同安区为主的侨乡文教、生态休闲旅游片区,以翔安区为主的战地观光、对台贸易旅游片区。

二、重点区域与功能定位

(一)城市旅游中心城区。

重点开发环岛路旅游休闲带、鹭江道观光线、?o?Y湖城市休闲区和文曾路-东坪山休闲片区,湖里区为城市购物、生态休闲的后续区域,重点开发五缘湾至五通滨海旅游带、江头-SM广场城市休闲商业带以及仙岳山和狐尾山公园等,建设全市“龙头”精品景区,旅游中心城区涵盖厦门本岛(包括思明区和湖里区)以及鼓浪屿,进一步打响鼓浪屿―万石山旅游“王牌”,思明区为都市旅游核心区、商务会展旅游的中心区、大众旅游最活跃的区域,要不断增强其旅游综合服务和旅游集散功能。

(二)康体健身、休闲度假旅游片区。

主要发展康体健身、休闲度假旅游,重点开发新城滨海休闲旅游区、闽南文化旅游区、新阳民居民俗文化旅游区、日月谷温泉度假区、天竺山森林生态旅游区、海沧大桥娱乐休闲旅游区,以海沧区及其周边海域为主。

(三)战地观光、对台贸易旅游片区。

包括翔安区及其周边海域,主要发展涉台旅游产品和战地观光旅游产品,重点开发大嶝岛等英雄三岛、对台小额贸易区、马巷-新店闽南文化艺术走廊、大帽山、曾溪水库生态休闲旅游区。

(四)侨乡文教、生态休闲旅游片区。

集美区重点发展园艺博览、休闲度假、学村文化、侨乡文化旅游产品,丰富和提升集美学村、侨乡文化旅游产品,包括集美区和同安区,同安区为厦门及闽南三角区的绿色后花园,发展园艺旅游、滨海度假和休闲运动等产品,重点开发中洲岛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园,主要发展农业休闲、生态旅游等产品,重点开发莲花山、北辰山、汀溪森林水体休闲度假旅游区域、竹坝农场现代农业及南亚风情旅游区。

第四章 旅游产品创新。

一、旅游产品创新策略

(一)旅游产品创新重点目标。

实现观光型旅游产品结构向城市综合型旅游产品结构的转变,丰富旅游目的地产品体系,丰富区域旅游产品体系,延伸与增加区域旅游产品,在推动旅游产品创新的进程中,通过打造城市旅游产品、商务休闲产品和强吸引力的夜间活动项目,在推进旅游区域合作和打通外延通道的过程中。

(二)发展都市旅游,打造东南商务休闲之都。

以厦门市的自然资源和环境条件为基础,以历史文化的发掘和继承为前提,提升城市旅游综合服务功能,着重打造都市型系列旅游产品。

二是利用文化旅游资源开发都市文化旅游产品,一是利用滨海旅游资源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产品,1、构建都市旅游产品体系,五是利用山地旅游资源开发都市郊野生态休闲旅游产品,四是利用特色商业街区开发都市购物旅游产品,三是依托现代化城市设施发展会展商务旅游产品。

尽快形成厦门旅游的品牌优势,发挥厦门作为区域旅游集散中心和商务旅游中心的作用,2、加强都市旅游品牌建设,选择有影响的知名人士作为厦门旅游品牌形象大使,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旅游品牌企业,温馨厦门”和我国东南休闲之都的旅游品牌形象,开发、建设一批特色旅游线路和精品旅游项目,打造厦门“海上花园。

以旅游产品为纽带,实现旅游产品线路共连,3、向周边地区延伸都市旅游产品,实现与闽西南与粤东地区旅游线路的共连,构筑辐射闽西南及粤东地区的2小时旅游经济圈,形成以武夷山、厦门鼓浪屿、龙岩土楼、泰宁大金湖为一体的“山海楼湖”四大旅游品牌联合。

4、借助厦门市发展发展总部经济,带动发展商务旅游,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厦门。

(三)打好厦金厦台旅游牌,培育厦金旅游品牌。

加强海峡两岸互动与旅游合作,使厦门成为海峡两岸旅游互动的热点口岸城市,使厦金航线成为海峡两岸旅游互动的重要战略通道,努力使厦金旅游成为海峡两岸行程最短、价格最优、时间最省、服务最好、手续便捷的旅游产品,提高出入境通关服务能力,提高游船档次,扩大赴金、赴台旅游客源,进一步简化赴金旅游手续,加强对台湾地区的旅游宣传促销,充分发挥对台、对金旅游区位优势,打造对台、对金旅游产品品牌,丰富涉台旅游线路产品。

(四)做足“海”的文章,发挥海洋资源优势。

加强海上游乐、海岛探幽、海滩休闲、水上运动、海岸观光等产品的开发,充分利用海滨、海湾、海岛、海洋等资源优势,构建包括环东、西海湾及厦门湾在内的海上旅游圈,丰富以海为主题的旅游产品,通过精品项目建设和游线设计。

(五)打通三条走廊,创新区域旅游产品体系。

努力增设旅游航线,鼓励开展旅游包机业务,建设旅游空中走廊,1、加大与航空港、航空公司合作力度,联合拓展境内外客源市场。

培育厦金旅游品牌和海峡旅游产品,构建厦门-金门旅游走廊,2、利用厦金海空联运优势。

结合深圳-厦门铁路的建设,进一步密切与珠三角地区的旅游合作,结合福州-厦门、温州-福州铁路的建设,3、建设城际旅游走廊,结合龙岩-厦门铁路的贯通,积极对接闽东地区和长三角地区,努力辐射闽西地区及江西等省份。

二、旅游产品系列

(一)厦金旅游产品

加强旅游宣传促销尤其是对台湾的旅游宣传,吸引台湾游客朝拜旅游,联合策划和推广厦金及厦台旅游产品,编制《厦金、厦台旅游合作专项规划》,开发在大陆市场具有吸引力的厦金、厦台旅游线路,推动大陆和台湾专业机构和专家联合进行厦金、厦台旅游合作的课题研究,通过投资、参股、兼并、收购等方式引进台湾有实力的企业集团来厦门投资旅游业,加大宣传和开发我市涉台文物如青礁慈济宫、马巷池王宫的力度。

(二)都市商务会展旅游产品。

吸引国际知名会展公司入驻厦门,吸引有影响力的国际性高层会议来厦门召开,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展品牌,争取高规格的大型国际会展落户厦门,坚持以旅游吸引会展,打造厦门“商展之城”、“会议之都”的形象,加速会展旅游的国际化,促进旅游与会展良性互动,建立旅游与会展互促共进机制,以会展促进旅游,办好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厦门国际马拉松赛、海峡旅游博览会等,大力开拓会议与奖励旅游市场,进一步完善配套。

(三)海洋旅游产品

1、建设重点涉海旅游项目,把园博园建成与鼓浪屿齐名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精品新园区。

2、积极开发海上游乐项目,继续做好海上看金门、夜游鹭江等传统旅游项目,加快国际游艇码头建设。

积极与国际豪华邮轮公司联系,重点建设国际邮轮码头,争取更多的国际豪华邮轮停靠厦门,3、注重培育邮轮旅游,力争进入国际高端旅游市场。

使海岛生态旅游与体验旅游成为新亮点,同时突出对无人岛屿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积极开展海上田园观光与海上生态休闲体验旅游,4、加强大嶝岛等海岛建设。

5、发展沙滩休闲活动,延长旅游者的逗留时间。

发展滨海观光旅游,增设旅游服务设施,6、利用环岛路、鹭江道、黄金海岸等滨海景观。

(四)观光复合型旅游产品。

开发竹坝、天竺山、莲花山、北辰山和大帽山等岛外生态旅游资源,构筑城市周边休闲游憩带,加强区域协作,与闽西南及其他地区景区(点)组合形成若干主题鲜明、互补性强的大旅游观光环线,挖掘传统的观光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和综合功能,培育体验性强的观光旅游精品,实现旅游线路共连,整体开发万石山植物园以及周边的东坪山、文曾路、仙岳山及金榜山等岛内生态旅游资源。

(五)都市休闲度假旅游产品。

发展温泉休闲度假旅游,增加海滨休闲度假的活动项目,建设日月谷、同安汀溪、五缘湾、园博园中洲岛等温泉项目,充分利用万石山、东坪山、虎仔山、狐尾山等岛内山地开发山林休闲度假旅游项目,倡导城市居民开展绿色消费、健康旅游活动,策划和开发山林休闲、登山探险、定向运动等主题项目,树立居民绿色健康消费意识,打造中洲岛园博园新的旅游品牌,发展游轮经济,利用厦门丰富的温泉,合理开发无居民岛屿生态旅游,发展高尔夫旅游,打造环岛路滨海休闲旅游带,开发“一站式”、“家庭式”和“一个景点玩一天”的休闲旅游产品,增加游客的逗留时间和游玩乐趣,建设国际游艇俱乐部、国际邮轮码头,发挥海洋旅游资源优势。

(六)都市文化旅游产品。

用好市文化艺术中心等设施,开发节庆旅游产品,深度开发鼓浪屿的特色建筑和艺术文化资源,包装和推广集美学村、青礁慈济宫、高甲戏、歌仔戏等,办好中秋博饼文化节、钢琴艺术节、大型花车巡游、端午龙舟赛、海洋文化旅游节、凤凰花旅游节等。

(七)都市购物旅游产品。

大力开发特色旅游纪念品,推进旅游纪念品的产业化、市场化,建设中山路旅游商业步行街、明发商业广场、五缘湾特色商业街等十大特色旅游商业街区,建设乌石浦油画艺术风情街。

(八)工农业旅游产品。

开发和包装工业旅游产品,发展城郊型生态休闲旅游、乡村旅游、现代农业旅游等项目,建设一批工业旅游示范点,建设一批农业旅游示范点,加强与戴尔、厦华、可口可乐、翔鹭、银鹭等工业品牌企业的合作。

此外,要积极发展自驾车旅游、修学旅游、寻根谒祖游、民俗体验游、宗教朝圣游、节庆旅游等专项旅游产品。

第五章 旅游市场营销。

一、旅游营销战略

(一)旅游市场营销目标。

拓展以大中城市为中心的内陆客源市场,针对客源市场需求,拓展欧美、澳新等入境旅游市场,打造与推广“海上花园,温馨厦门”和东南休闲之都的旅游形象,全面开发与提升国内旅游,创新旅游产品,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巩固长三角、珠三角旅游市场,巩固东南亚、日韩、台港澳等传统入境旅游市场,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

(二)联合营销战略

联合拓展境外、远程旅游客源市场,形成旅游营销合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旅游营销活动,联合周边区域,加强与国家旅游局驻境外办事处、航空公司驻外联络处以及各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整合旅游企业。

(三)主题营销战略

推出厦门旅游主题年系列活动,推出主题鲜明的旅游节庆活动,结合中国旅游主题年,结合季节时令、地域特色,结合区位特色,开发专项旅游产品,开发以海上活动或闽台渊源关系为主题的活动。

(四)网络营销战略

创新旅游营销手段,拓展旅游营销渠道,实现旅游营销的现代化、网络化、信息化,完善厦门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厦门DMS),发展旅游电子商务。

二、大力开拓入境旅游市场

(一)市场目标

力争入境游客数量年均增长13%、入境旅游收入年均增长13.5%,入境旅游收入达10.41亿美元,到2010年厦门接待入境游客数达174万人次,“十一五”期间。

(二)市场定位

1、一级客源市场:以台港澳地区以及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东亚、东南亚国家为入境旅游客源市场的主体。

2、二级客源市场:主要包括欧洲、北美洲及大洋洲客源市场,北美市场以美国和加拿大为主,大洋洲市场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为主,欧美市场以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俄罗斯为主。

3、三级客源市场:除一、二级以外的客源市场,主要包括南亚、西亚、非洲、南美等地区。

(三)营销措施

根据目标市场的需求规律及变化来设计和调整产品结构功能,寻求特色旅游产品与特定旅游客源市场的最佳结合,形成产销互动的良性局面,有针对性的采取宣传策略,使厦门市的特色旅游产品供给与目标市场需求相契合。

1、加强对境外市场需求及变化的研究,密切注视国际旅游活动的新动向,特别注意主要客源群的需求状况,适时推出一些有吸引力、有针对性的旅游产品。

鼓励境外重点客源市场的重要旅游企业进驻厦门,走出国门开展市场营销活动,邀请境内外重要新闻媒体、旅行商来厦门考察旅游,2、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联合区域合作城市。

3、积极参加国际知名旅游交流、交易活动,与全球著名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建立交流合作关系。

开展搭乘式旅游促销,建立和完善旅游促销网络,4、借助国际航空、友好城市、内外经贸合作关系等资源。

5、积极探索互联网络营销手段,开展国际旅游电子商务。

三、全面开发国内旅游市场

(一)市场目标

2010年达到2916.47万人次,2010年达到358.43亿元,力争国内游客接待数年均增长12.5%,“十一五”期间,国内旅游收入年均增长14%。

(二)市场定位

1、一级客源市场:主要是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城市群、周边省份和省内旅游客源市场。

2、二级客源市场:东北地区和以武汉、重庆、成都、长沙、西安、郑州、兰州等大中城市为中心的内陆地区。

3、三级客源市场:一、二级市场以外的国内客源市场,以西北、西南省份为主。

(三)营销措施

积极争取潜在客源市场,重点扩展中西部大中城市等国内客源市场,1、巩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等沿海发达地区旅游客源市场。

2、加强国内旅游市场调研,进行国内市场细分,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旅游营销活动。

培育老年人市场,抓好“周末精品游”、“一日游”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厦门人游厦门”活动,开发家庭旅游市场、青年旅游市场、学生假期旅游市场、自驾车旅游市场,4、根据细分市场开展针对性促销、推出针对性旅游产品。

旅游热点与温冷点的差价,旅游交通、旅游景点门票和餐饮实行套票等,以及若干景点联合实行联票制,会员优惠制,回头客实行优惠价,如团队与散客的差价,旺季与淡季的差价,主动适应旅游市场的变化,推行月票或年票制,5、采取灵活的价格竞争策略。

引导旅游企业积极开展旅游客源市场促销,“走出去”开展旅游促销,6、组织旅游企业,联合协作区域,加大对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和中西部大中城市的营销力度,采取奖励措施。

7、实施旅游节庆带动战略,改进办节机制,举办和参与全国性重要旅游节事活动,借势造市。

四、规范发展出境旅游市场

第六章 旅游产业体系。

一、旅行社

(一)发展目标

提高旅行社市场竞争力,以市场为导向,推行旅游企业品牌建设、网络建设,以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全面提升旅行社经营管理质量,努力解决旅行社业存在的小、弱、散、差问题,对内加强合作,对外加强联系。

(二)发展措施

1、引导旅行社由当前的水平分工体系向垂直分工体系转变,避免行业内恶性竞争,??。

2、鼓励旅行社“走出去”,跨区域开展横向联系与合作,大力推行网络化经营。

促进本市旅行社与周边地区、省外旅行社的合作,加快旅行社规模扩张步伐,提高国内及国际旅行社在全国前百名旅行社中的名次,与港、台、澳及国外旅行社的合作,鼓励旅行社重组改制,形成良性资本进入旅行社,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旅行社,3、努力解决旅行社业小、弱、散、差问题,劣质资本退出旅行社,鼓励、激励旅行社实施兼并、联合,千方百计提高旅行社市场竞争力,尽快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大旅行社集团,提高旅行社在国内外的竞争力,重点扶持一批管理规范、年收入上亿元、年接待人天数十万人次的大型旅行社,鼓励民营资本和境外资本投资旅行社,强强联合,通过政策引导,大力推行优胜劣汰机制,优进劣退的资本配置机制。

4、加快网络建设,开展网络营销,提高旅行社服务业的科技含量,增强旅行社利用现代科技成果的意识和能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

要进一步鼓励旅行社加强旅游市场研究,开发旅游新产品,遵循市场发展规律,扶持旅行社发展壮大,培育形成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十大旅行社”,努力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提高旅游服务质量,5、“十一五”期间。

二、景区

(一)发展目标

增强厦门旅游吸引力,提升厦门景区经营管理水平、理顺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力争新增3-5个国家4A级旅游区(点),重点建设、建成一批国内知名的精品景区,至2010年。

(二)发展措施

提高景区的市场化程度,建设一批精品景区,1、理顺景区现有管理体制,积极引进国际资本和社会资本。

加强景区质量管理和标准化管理,2、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导入《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及相应的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等级管理办法,争取重点景区能够加入ISO9000和ISO14000国际标准认证体系。

3、完善景区服务体系和保障措施,加强景区标志系统与解说系统等的建设。

控制高峰期和旅游旺季景区的游客量,测算各景区的旅游容量值,4、加强景区游客管理和环境管理。

制订相应的安全责任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办法,5、加强景区安全管理。

(三)重点项目

附录4:厦门市“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表),莲花山、天竺山、大帽山森林公园旅游区,“十一五”期间重点旅游景区及旅游项目包括:中洲岛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园,(详见附录3:厦门市“十一五”期间重点开发区域表,国际旅游客运码头,高标准建设1-2个体育休闲公园,五缘湾风情度假旅游区,胡里山摩天轮观光乐园,日月谷温泉度假村,推进鼓浪屿-万石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厦金旅游产品的深度开发,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东部环岛路休闲带。

三、旅游饭店

(一)发展目标

(二)发展措施

在休闲度假区内适度发展住宅(别墅、度假村)、时权饭店、产权饭店、培训和运动训练基地、休闲度假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商务型饭店朝休闲型方向改造,逐步引导饭店建设向岛外发展,鼓励发展专业饭店、主题饭店、多功能度假村等新型饭店,在岛内建成10家高星级商务、休闲饭店和若干家经济型饭店,鼓励岛外农户发展符合卫生要求、具有浓郁乡村风情的“农家旅舍”,引入分时度假产权制,1、引导资金投向,促进厦门与全国、世界其他度假地的客源交换,大力发展家庭旅馆、青年旅馆、汽车旅馆、汽车营地等,优化旅游饭店结构,到2010年。

凸显饭店服务的文化内涵,引导旅游饭店推行标准化建设和个性化服务,全面提升旅游饭店服务质量,推动社会旅馆纳入旅游饭店的规范化管理范畴,2、提升住宿接待服务质量,营造温馨魅力的大环境。

加强饭店集团化经营,取得规模经营、网络化经营的新优势,以品牌经营带动资本运营模式和体制结构的改革,鼓励网络化经营,3、实现旅游饭店产业集约化,鼓励中小型饭店企业加入世界或中国著名的饭店联合体。

提升饭店经营管理水平,4、鼓励旅游饭店加入特许经营品牌,鼓励打造和培育本地旅游饭店品牌,适度引进世界知名饭店集团落户厦门。

打造品牌饭店,扩大厦门饭店的影响力,5、推进饭店企业体制改革、深化经营,鼓励国外大企业投资、收购、兼并现有饭店,引进国外客源及国外经营管理经验。

6、积极培育民族品牌饭店,鼓励和扶持一批具有浓厚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饭店企业。

(三)重点项目

“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建设以下旅游饭店:和平里大酒店(思明区)、花园国际大酒店(思明区)、香格里拉大酒店(思明区)、磐基大酒店(思明区)、国际会议中心及酒店(思明区)、海悦山庄(思明区)、环岛路H1地块休闲度假酒店(思明区)、牡丹大酒店(思明区)、豪生大酒店(海沧区)、鼓浪湾大酒店(海沧区)(详见附录5:厦门“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饭店项目表)。

四、旅游交通

(一)发展目标

抓紧建设城市旅游客厅(旅游集散中心),进一步发挥其服务于旅游的功能,完善旅游交通基础设施,要重点打造旅游空中走廊、海峡走廊、城际走廊三条战略通道,形成集海、陆、空于一体的现代化立体交通运输网络,优化管理,提高效率,重视旅游交通的游憩休闲功能和景观欣赏效果,进一步发挥厦门城市旅游集散功能。

(二)发展措施

进一步发挥民航交通对旅游的促进功能,争取开通飞往国内外热点旅游城市的航线,1、民航交通建设,增辟国内外民航线路,进一步打通空中走廊,鼓励开设旅游包机业务,增加直接抵达国际、国内城市数量,加强与航空港、航空公司的协同配合。

加强与铁路部门合作,建设旅游信息服务网点,2、铁路交通建设,鼓励发展城市间旅游专列业务,鼓励发展火车、飞机复合型包价旅游产品,改造厦门火车站及其周围的旅游服务设施,协同相关部门,努力打通城际走廊,对接长江、珠江三角洲以及江西、湖南等省份,方便游客的旅行。

建设合理的路标指示系统和引入泊车引导系统,增加本岛各主要旅游活动区域停车场的车位,方便自驾车旅游活动,加强旅游停车密集区域(如中山路步行街周边、轮渡码头、火车站、白鹭洲和?o?Y内湖组团、厦大和曾厝??、会展中心和莲前东路)的停车场建设,建立城市“停车―换乘”系统,在旅游者活动集中的地区增建人行天桥或者地下通道,加强跨越马路、水面的步行通道建设,主要路标配备英语,3、公路与市内交通建设,更多使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加强与市政、交通部门的联系。

4、水上交通和旅游码头建设,建设水上特色旅游交通服务项目,进一步开发海上观光旅游线路,加快国际邮轮码头、游艇码头建设,吸引国际大型邮轮公司入驻厦门,提高我市接待国际豪华游轮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形成若干串联各岛屿、各景区点、游览时间较长的海上旅游线路,提高经营海上游览的船只档次,规范和提升海上看金门旅游产品线路,引进和发展水路两栖交通旅游服务,加强与东南亚、欧美等大型游轮公司联系,结合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和漳州、泉州沿海的景点,利用滨海、湖泊等天然资源。

五、旅游餐饮

(一)发展目标

完善酒店餐饮、社会餐饮与特色餐饮等美食餐饮系列,建立融餐饮、娱乐和文化体验于一体的旅游餐饮服务体系,进一步挖掘餐饮业潜力。

(二)发展措施

在目前已有的基础上,注重突出各区域主题,形成特色不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旅游餐饮市场。

建设风情浓郁、特色鲜明、体验性强的风情名岛,经营世界各地风情酒吧、休闲酒吧、音乐酒吧、艺术酒吧,1、在鼓浪屿,展示鼓浪屿历史文化,及其音乐之岛、海上花园的特色氛围,利用南洋风情老别墅及西洋式建筑,在保护资源的前提下,开设各类主题的精品博物馆,增设家庭旅馆,引入欧洲、东南亚、东亚等正宗餐饮服务,形成规模,发挥聚集效应。

针对现有的餐饮服务设施,建设湖里五缘湾特色商业(餐饮)街,发展以海鲜、休闲、亲水和椰风海韵一体的主题特色餐饮,2、在沿环岛路沿线。

3、发展主题餐厅与特色餐饮,发展主题型风情餐厅,每年定一个旅游餐饮宣传主题,在集美建设特色风味小吃城,提出宣传主题,把发展特色餐饮与合理利用风貌建筑结合起来,发展休闲餐饮和各地以及各国风味餐饮,发展环保型绿色餐饮业,打造“名小吃、名店”等品牌餐饮,鼓励和规范发展农家餐饮,如“春夏秋冬吃遍厦门”,引入国际菜系,在禾祥西路和禾祥东路。

六、旅游购物

(一)发展目标

全面提高旅游商品创新、设计、生产、分销的能力,形成布局合理的旅游购物网络和与国际接轨的旅游商品经营体制,增强商品的地方特色、文化内涵和宣传功能。

(二)发展措施

联合举办旅游商品和纪念品创意征集大赛以及旅游工艺品、纪念品展销会、旅游购物狂欢节等,1、旅游商品设计开发,出台鼓励开发旅游商品的政策,提高旅游商品开发设计、生产、销售企业的积极性,加强对旅游商品设计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特别是本土文化特色的旅游纪念品的保护工作,与有关部门合作。

2、旅游购物空间布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优化旅游购物市场的空间组合,在本岛,培育中山路以历史文化与旅游为特征、禾祥路以新潮时尚为特点、火车站―富山突出特色和多元化、江头―SM地带以大众超市消费为特色的四个旅游购物休闲功能区。

培育旅游商品购物市场,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旅游购物市场,重点建设若干条旅游购物特色街,(详见附录6:厦门“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旅游特色街项目表),包括:中山路旅游购物街、湖滨南路电子数码街、禾祥路品牌商业街、鼓浪屿龙头路商业街、体育路体育用品一条街、五缘湾餐饮特色街、乌石埔油画一条街、大嶝岛对台小额贸易商品市场、阿罗海大街(海沧未来海岸)等。

进一步激活旅游购物市场,整顿旅游购物市场,进一步增设免税商店,旅游要与工商、贸易等部门加强合作,优化旅游购物环境,维护旅游购物形象,3、加强旅游购物管理,办好机场和湖里区免税商店的同时,加强与货物运输公司和邮政公司合作,加强对商品质量、价格的监督,开展诚信活动,打击坑、蒙、拐、骗行为,为外地游客购买大件纪念品、工艺品等提供送货上门与邮递服务。

七、旅游娱乐

(一)发展目标

鼓励重点旅游文化设施的建设,鼓励各类娱乐供给的总量增加和质量提升,在厦门建设“艺术之城”的过程中,以形成表现现代文化和地方传统文化的系列供给,旅游娱乐以体现温馨、活力和休闲城市特征为原则,在全市形成一个管理规范、雅俗共赏、互动参与性高的旅游文化娱乐接待体系,丰富夜间文化娱乐活动内容,延长游客逗留时间。

(二)发展措施

适当增加夜间娱乐活动场所,为旅游者提供丰富、精彩的夜间娱乐活动,1、开发夜间旅游娱乐项目,利用现代声、光、电手段,高水准策划文艺表演节目,策划夜间激情一幕――现代时尚的欢乐场景,提升通宵夜间服务品质,建设卧岩滩、白鹭洲等夜间文化休闲广场,打造具有震撼效果的特色文化娱乐精品项目,拉动游客夜间文化娱乐消费,建设“海上升明月”宏大夜景工程。

2、建设旅游娱乐休闲场馆,(详见附录7:厦门“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旅游场馆项目表),重点建设明发商业广场、厦门文化艺术中心、白鹭洲文化休闲广场、嘉庚文化广场、翔安吕塘闽南戏曲大观园、福隆体育中心、小白鹭演艺中心、海湾广场、海天堂构等“十大场馆”,为游客开展文化娱乐活动提供高体验水准的场所。

承办世界知名文化艺术活动,利用好文化娱乐场馆精心策划和组织,引进国内外知名演出团体来厦门表演,3、丰富娱乐活动,培育有影响力的旅游文化节庆活动,提升厦门是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旅游目的地形象,组织有水平的文化经纪人和艺术编导,策划融多种闽南地方戏曲的演出。

4、促进文艺与旅游的结合,与文化管理部门协作,积极发挥厦门爱乐乐团、厦门歌舞剧团、小白鹭民间舞团、歌仔戏剧团、南乐团、金莲升高甲剧团等专业剧团在服务游客方面的作用,努力扩大其影响力。

第七章 旅游人力资源开发。

一、人才现状与开发目标

旅行社和旅游景点员工合计约20%,按直接与间接旅游从业人员为1:5的比例测算,其中旅游饭店员工约占70%,全市直接旅游从业人员约16310人,全市旅游总就业人数近10万人,占全市总就业人数106.5万的近10%(详见附录8:厦门市旅游人力资源现状),目前。

要加强全行业人才开发力度,加强旅游人才开发力度,建立一套系统、高效的大旅游教育的人才开发体系和开发机制,努力使2010年全市旅游业直接从业人员达到25100人左右,使旅游业的企业管理人员、旅游服务人员和导游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再上一个新台阶,“十一五”期间,“十一五”期间,旅游总就业人数达到15万人,力争旅游直接从业人员年均增长9%,使旅游业的高级管理人才、职业经理人才、短缺专业人才和教育师资人才在数量、质量和结构上进一步适应厦门朝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旅游城市发展的需要,旅游人才的培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育旅游人才市场,既培养实务操作型的技能人才,又培养懂理论、重实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开发措施

使之具备一流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综合素质,扩大旅游在职培训面,实施旅游人才开发战略,积极培训和引进旅游高素质人才,培育团结、务实、廉政、高效、创新的机关精神,建立学习型机关,1、加强建设旅游管理者队伍,加强建设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加强建设旅游经营者队伍。

建设海峡西岸旅游人才高地,全面提升旅游人才专业水平和服务素质,培养百名旅游专业高级人才,2、实施“百千万”旅游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千名旅游职业经理人,组织万名旅游从业人员开展在职培训。

广泛吸引各类旅游人才,加强旅游人才的培育和储备,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在职培训,3、建设厦门市旅游人才市场,建设辐射全省以及东南沿海的重要旅游人才基地,整合厦门市现有旅游教育资源。

4、建立灵活的旅游人才培养机制,加快人才库建设,实行规范化和标准化旅游教育培训,完善旅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和教育培训机构认证制度。

激活旅游人才市场,积极推进旅游人才市场建设,引进海内外有从业经验的高素质旅游人才,发挥市场在旅游人才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创建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5、制定旅游业人才开发的激励政策,制定优惠政策。

加强与旅游院校的合作,鼓励旅游企业开展自主培训,建立旅游继续教育培训体系,6、建设多元化、灵活有效的旅游教育培训体制,加大旅游人才培养的投入,建立联合培养旅游人才机制,重视在职培训。

第八章 旅游保障体系与实施对策。

一、创新旅游管理体制

(一)目标

增强对旅游市场、旅游企业和旅游者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推行政府主导型的旅游发展战略,加强旅游市场宏观管理,完善旅游行政管理的公共职能,全面提高我市旅游目的地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提升旅游主管部门的综合管理与协调职能,确保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二)措施

1、成立“厦门市旅游产业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旅游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由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及管委会、各相关单位组成。

提高旅游部门的协调能力,强化旅游部门的协调手段,2、突出地解决旅游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职能交叉和职能空位等问题。

加强旅游主管部门在旅游宏观管理、政策法规建设、旅游规划及招商、市场开拓、市场监管、旅游公共服务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的职能,营造规范、宽松的旅游市场法制环境,弱化微观的、直接的管理行为,3、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及《行政许可法》,调整和优化市旅游局及各处室的职责。

进一步完善全市旅游质量监督体系,优化旅游环境,4、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强化旅游综合执法机制,多管齐下,注重实效,切实保障好旅游者的正当权益,形成市、区旅游质监所、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和游客监督等四个层次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5、加强旅游法规建设,推动旅游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立旅游市场诚信体系,推行行业标准化管理。

6、支持旅游协会进行改革,进一步发挥旅游协会在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7、建立区域间的协调与沟通机制,推进闽西南、闽粤赣、海峡西岸经济区等层面的旅游协作区域的建设。

8、市旅游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的职能处室,加强对外联络,积极推动旅游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维护境外旅游者的正当权益。

二、出台旅游产业政策

促进全市旅游业又快又好地发展,解决旅游业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的主要矛盾,加快培育旅游企业发展壮大,抓紧出台新的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政策,使旅游业真正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新的旅游产业政策要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资金投入、土地利用、税费及物价、旅游宣传促销、旅游人才开发等方面采取实质性的激励措施。

三、建设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一)建设目标

为旅游者提供便捷、舒适的服务,建设和完善城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使之朝品质的人性化、服务的标准化、标准的国际化方向发展,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二)发展措施

1、建设区域性旅游集散中心,进一步增强城市旅游辐射力,提高游客组织和配送功能。

开发旅游预定系统,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建设互联网络旅游信息服务,3、以完善和提升厦门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为重点。

4、建立畅通的游客投诉处理、旅游重大事故处理及其他紧急情况处理的体系和程序。

5、提供汇兑及保险等服务,为海外游客提供更为便捷的换汇服务。

6、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医疗救援、紧急救助、安全保卫、卫生治理、旅游公厕、停车场等辅助设施。

7、建立完善的旅游标识系统,包括中英文导示牌或国际通用标识系统等。

8、丰富和提升观光巴士旅游服务,针对游客经营旅游交通特色服务。

实现旅游统计的科学化、现代化和网络化,建立旅游卫星账户,9、加快旅游统计体系建设步伐。

四、加强区域旅游协作

(一)厦金、厦台旅游合作。

积极推动厦金、厦台旅游合作,合作共赢”的两岸新型旅游合作框架精神,根据国家旅游局构建“双向互动,管道畅通,机制健全,有序发展,相互扶持,结合厦门实际,做好如下方面工作:。

由组团社所在地公安部门办证,争取因私赴金赴台可异地办证政策(在厦门办证),1、力争进一步简化手续,简政放权,借鉴边境游管理办法。

积极争取开放大陆居民经厦门赴金门旅游,积极争取开放大陆居民经厦门口岸赴金门旅游,授权厦门有关职能部门把关,参照港澳游管理办法,允许在闽暂住1年以上的大陆居民(有暂住证)以团进团出方式参团赴金旅游,2、力争有序扩大赴金旅游客源市场,允许来厦开会人员参团赴金旅游。

3、加强与金门方面的双向对接,推动建立两岸赴金旅游协调机制。

4、推行旅游产品线路多样化,包括专项旅游线路以及三天两夜游、两天一夜游、一日游等。

进一步完善码头设施,优化码头环境,加快通关速度,边检等部门要为旅行团通关提供便捷服务,5、增强赴金旅游口岸优势,旅行社实行预申报制度。

成为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的重要口岸城市,并争取厦门成为大陆居民赴金、赴台旅游的办证中心,批准大陆居民经厦门、金门赴台湾旅游,6、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

推动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参加台湾及金门旅游展览活动,7、积极邀请台湾及金门旅游界组团参加厦门海峡两岸旅游博览会,为进一步加强两岸旅游交流与合作建立起新的平台。

(二)厦泉漳龙闽西南旅游合作。

在开放旅游市场、整合旅游资源、建设无行政区划界限旅游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密切合作与交流,积极响应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建设闽西南旅游合作区的号召,成为福建省最具有吸引力、最具有知名度、最具有发展潜力的旅游经济强区,以互补、互动、互利、互赢为原则,构建以厦门为龙头、以泉州、漳州、龙岩为延伸的旅游经济圈,成为中国乃至世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充分利用厦门、泉州、漳州、龙岩四市各自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经济优势。

(三)与省内旅游品牌合作。

强化全省旅游的整体优势和竞争力,实现旅游信息资源共享、营销网络共建,共推旅游产品、共连旅游线路,要组织各地旅行社互推旅游线路,进行旅游产品的组合搭配,组成省内若干条具有鲜明个性的黄金旅游线路,主要联合武夷山、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湄洲妈祖文化、永定土楼、泰宁大金湖等精品旅游景区点,联合对省外及境外的市场开拓,按照特色互补、组合有序、价格合理、线路科学的要求。

(四)闽粤赣大旅游合作。

进一步增强旅游辐射力,各地要互推旅游线路,互相制作播出旅游节目,发布相关旅游信息,互相刊登旅游宣传方面文章,各地市日报或晚报旅游专版互相采用稿件,组合搭配大的专题旅游环线,要积极探索联手开展旅游促销,逐步形成在国内外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山海协作系列旅游产品,联手打造旅游节庆品牌,各地市电视台组织旅游互访活动,强化区域旅游的整体优势和竞争力,利用新闻媒体相互宣传推介旅游资源和产品,鼓励各地市旅游企业在人才、资金、投资及交通等方面开展合作,巩固厦门市在闽粤赣十三市大旅游合作中品牌形象,坚持优势互补、科学合理的原则,研究整体的形象设计和传播计划,定期组织对外联合促销活动、共同开发客源市场,发挥在区域合作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制定区域联合促销计划。

(五)海峡西岸经济区旅游合作。

对接长江、珠江三角洲旅游合作区,拓展粤东、赣南、闽东和浙南旅游市场,发挥厦门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的旅游中心城市的聚散作用,推动构筑江浙沪―闽台―粤港澳海峡西岸黄金海岸旅游带,向西借助厦门-龙岩―汕头高速公路以及厦门-深圳铁路、向东依托厦门―福州―温州高速公路以及厦门-福州-温州铁路。

五、加强旅游危机管理

(一)加强旅游危机管理。

建立应对危机的长效机制,建立与完善旅游应急机制,树立旅游危机意识,树立安全可靠的旅游目的地形象,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要借助110、119、120等社会综合救援体系建立起全市旅游急救体系,健全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旅游活动安全有序。

(二)加强旅游质量与安全管理。

做好各类旅游服务场所的社会治安、环境保护、交通疏导、卫生防疫、消防预警、紧急救援等工作,要同公安、交通、城管、工商、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紧密联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重点确保三个旅游黄金周以及节假日的旅游安全,防止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强化旅游安全意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各种旅游安全隐患,切实消除隐患。

六、保护旅游资源与环境

(一)环保目标

加大管理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相应的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法规,加大对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的力度, 提高资源保护意识,全面提升厦门市山海旅游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而做出积极贡献,加强科学管理,转变旅游开发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二)环保措施

1、加强宏观环境管理,建立生态法治制度、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全市范围的卫生和环境宣传,对不良行为的劝导和处罚并行。

保持水质和沙滩清洁,保护和提高西海域、马銮湾、?o?Y湖、厦鼓海峡、环岛路一线的水质和沙滩等环境质量,保护海岸生态环境尤其是滩涂湿地,2、保护海岸生态环境,改良海岸防护林带,种植红树林。

3、保护山体和沿海岛礁,引种适当的植被,限制开山采石,特别保护东坪山、狐尾山、虎仔山等山体和岛礁。

因地制宜建立科学的绿化养护机制,4、加强景观建设与园林绿化,形成具有海湾特色的绿化生态体系,改善绿化的生态效果和景观效果,突出城市园林、公共绿地和道路绿化的景观效果,营造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旅游大环境。

提升城市环境质量,5、严格监控城市生态环境,从大气、水体、噪声等方面严格监控城市生态环境,采用高于国家环保的平均标准。

6、严格控制景区环境容量,测算重要景区的环境容量值,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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