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中旅关于团款退费说明

来源:www.xysxzl.com时间:2021-03-10 10:28

旅游退团6

原标题:口岸中旅关于团款退费说明。

应对疫情游客告知书

口岸中旅关于团款退费说明

如您报名的是1月27日(不含27日)之前出团的旅游产品,您可以选择继续出行或取消行程,取消行程的我司将根据《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确定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包括跟团游和自由行,将余款退回。

如您报名的是1月27日之后(含27日)出团的旅游产品,取消1月27日之后的旅游行程是国家为了抗击疫情的统一安排,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我司将根据《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确定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回。

为游客争取最大利益,此次事件为突发事件需逐一联络每一个团队操作中的每一个环节,由于春节期间的旅游服务资源均需提前预定并支付费用,也请各位游客耐心等待,我司将尽最大努力,我们不得不放弃宝贵的春节假期,涉及的相关资源众多、数量庞杂、工作量极大,我们要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沟通,包括航空公司、酒店、地接社、餐厅、车辆、服务公司等资源方,我们不得不放弃现有的生意,公司将在退款落实后立即联络相关方面办理退款手续,亲爱的游客,同时也希望各位游客能理解,并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协调处理期最长为6个月内),(根据广东省旅游协会有关文件指引,在疫情面前,为了国家大局,为了您的权益,尽量降低双方损失,共渡难关。

非常遗憾因为疫情问题您的旅行未能如期完成,关于您的退团退费事宜,我司已充分了解并登记备案,并在第一时间替您解决,请您耐心等待。

我司目前并未复工,我司才可以为您办理退款手续,且大部分资源方(航司、酒店、地接社等)也未正式复工,旅游企业复工需等政府部门通知才获批准,因为您的退款需要等到各已收款资源方确定好定损金额并退回款项后,这可能会使您的退款时间将要往后延后一段时间,目前是疫情特殊时期,按相关部门规定,还请您理解。

口岸中旅在深圳旅游行业已经70余载,我们会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相关执行标准以及旅游法的规定来处理,请您不用担心,所以也请您多一些耐心和理解,关于退费方面的问题,眼下我们都在焦急等待疫情好转,这样就能迅速开工,替广大客户解决问题,静候我们的退款通知。

共同为战胜疫情尽公民责任,疫情过后,最后,让我们互相理解,共克时艰,待风雨平息,我们再次相约美丽旅程。

再一次感谢您的信任和理解,祝您春节愉快,阖家幸福。

深圳市口岸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2020年02月10日。

一张图了解线路预定流程。

一张图为尊敬的客人解释一下。

为什么您的取消或退订。

我们无法做到全额退款或您口中所说的。

“那么费劲”

隔行如隔山,我们理解您的急迫,但也请您予每个旅游从业者以尊重。

当产生退订的时候,我们需要按照预定流程反向联系每一个环节,根据不同退改政策核算实际产生费用和损失,这也就是我们有时候为什么做不到“全退”,以及“慢”。

国家公示要旅游者和旅行社按照合同解决后续问题,那请您认真阅读您在报名时所签署的旅游合同:,而此次疫情引起的公共卫生事件属于不可抗力范畴。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第13款。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第2款。

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取消行程的,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实践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实践提出解除合同的,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合同不能完全履行,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旅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解除的。

也会根据每位客人的实际情况去做妥善解决,我们也会力求将每一位客人的损失降至最低,从23日一直加班加点到现在的每一位旅游人,即便面临未来不知道会持续多久的失业情况,也相信你们是有担当有责任的协助客人沟通解决,我们不会退缩,每个旅游从业者都积极响应并支持国家的政策决定,我们每个人都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共渡难关,只是不想动不动就被扣上“发国难财”、“赚黑心钱”这种帽子,我相信你们一直都没有放下过手机,我们并非想推卸责任,也会站好最后一班岗,国难当前。

请各位客人理解并尊重我们的工作,请相信我们是真心在为您服务,辛苦了。

旅游小贴士

1、什么是合同里的“不可抗力”,本次疫情算不 可抗力吗。

《旅游法》第六十七条还规定了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饼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至于哪些可以作为影响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时间,如地震、动乱、暴乱、恐怖袭击、武装冲突、罢工、卫生事件等以及政府法律、行政行为等,其范围比不可抗力要大一些,我国法律有没有具体规定,答:《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一般有两类:一类是自然灾害,此外,如航班、火车取消、延误,景区临时关闭等。

以官方发出解禁通知为终止时间,起有效期止时间分别是以收到上级29号文件和决定旅行社“暂停跟团业务和机票+酒店产品”为开始,本次疫情属于典型的“不肯昂立”。

2、合同签了但是还没有出行怎么办

答:《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可以解除合同,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不能完全旅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旅行社经向旅行者作出说明,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

(二)合同解除的,合同变更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机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增加的返程费用,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由旅游者承担。

3、合同解除后,我并没有出游为什么不能全额退团费。

对于旅游合同双方当事人,旅游合同当事人部分或者全部免除旅游合同义务,当事人可以解除旅游合同,致使不能实现旅游合同目的,互不承担旅游合同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答:根据《旅游法》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各自的损失。

旅行社穷尽办法后,若航司、地接社没有把损失退给旅行社,所以根据《民法总则》、《旅游法》六十七条等法律规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旅行社已经承担了涉及旅游线路的策划、采购、销售、门店运营等必要的费用,旅行社收取团费中确实无法追回的实际损失(已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4、为什么我退团之后不能立刻拿回我的团费。

而是否全部退还、是否可以退还、是否有费用产生等都需要资源方或供应商核对,答:《旅游法》六十七条明确了对于不可抗力退还旅游者的费用是:“扣除旅行社已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实际上大部分供应商和资源方都会倾向于让旅行社延期使用这些产品服务,旅行社在实际的业务操作过程中需要和众多的资源方和供应商联系商谈退改措施,而不是以现金退回的方式返还,所以需要客人给旅行社一点时间充分沟通尽可能挽回客人的损失,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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