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规划》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自治区党委、政府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旅游发展模式,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旅游业呈现出逆势而上、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十三五”实现旅游业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加大旅游业投入,“十二五”时期,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全区乡村旅游接待游客2860万人次,乡村旅游接待户达到4200家,全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达到19家,其中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77家,实现乡村旅游收入500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1倍,是“十一五”时期的1.5倍,全区累计接待国内外旅游者34241万人次,2015年全区接待旅游者8542万人次,旅游业综合带动效应不断增强,累计完成旅游收入7482亿元,带动间接从业50多万人,每年通过旅游脱贫3万人左右,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率达到11.8%,其中年营业额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达到36家,旅游业总收入2257.1亿元,带动就业160万人,年均增长12.4%,年均增长26.2%,同比增长12.67%,同比增长25.03%,其中星级接待户达到462家,A级旅游景区318家,吸纳农牧民直接从业13万人,各类重点旅游企业2500多家,休闲农业点达到585家,乡村旅游富民扶贫成效显著,“十二五”时期,对服务业综合贡献率达到31%,旅游业贡献水平不断提升,旅行社936家。
呼伦贝尔市与鄂尔多斯市进入首批国家旅游改革创新先行区创建名单,开展国家旅游度假区、国家旅游改革创新先行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等品牌创建工作,阿尔山市成为“中国国际养生度假旅游目的地”创建单位,打造了一批北疆特色品牌旅游景区,满洲里市中俄边境旅游区、阿尔山―柴河旅游区通过国家旅游局5A级景区资源评价,坚持品牌化发展道路,康巴什旅游景区进入第一批国家旅游度假区候选名单,不断完善景区、节庆、旅游商品等品牌体系,推动二连浩特市等5个旗县区进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单,建设了一批自驾车(房车)营地,全面提升旅游业影响力和竞争力,旅游业竞争力不断提高,旅游业融合发展加快,打造了“内蒙古博乐歌”旅游商品品牌,克什克腾世界地质公园被评为“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旅游购物消费占旅游总消费的比重达到23%,培育了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康体旅游、研学旅游等一批旅游新业态,阿尔山市、巴丹吉林沙漠旅游区等9个城市、景区申报创建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
实施智慧旅游工程,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文明旅游,创新旅游市场监管方式,积极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开展了文明旅游示范地区创建和“文明游客”、“文明旅游之星”评选活动,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得到了极大提升,强力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加快旅游信息公共平台建设,2015年新建、改建旅游厕所877座,制定实施了《旅游行业管理创新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建设了一批文化街区、旅游街区、休闲公园,制定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文明旅游三年行动计划》,铁路运营总里程增加到1.35万公里,高速公路总里程突破5000公里,全区建成30条高等级出区通道,94个旗县市区开通了高速或一级公路,民航机场增加到24个,“十二五”期间,数量居全国第7位,举办导游员大赛、饭店服务业技能大赛等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旅、依法兴旅,加快建设了一批游客服务中心,完善城市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完善了旅游标识标牌,旅游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联合福建、江西、湖南、湖北、河南、山西、河北等省区与俄罗斯和蒙古国共同签署了《中俄蒙“万里茶道”国际旅游协调会议纪要》,成立了中俄蒙“万里茶道”旅游联盟,开展了“万里茶道”相识之旅主题推广系列活动,开展了“友谊?和平?年轻的使者”中俄蒙青少年夏令营、“茶叶之路―和平之旅”中俄蒙自驾环线踏查等系列跨境旅游活动,建立了中俄蒙三国五地旅游联席会议制度,深化与俄罗斯和蒙古国合作,与俄罗斯克拉斯诺亚尔斯克边疆区、新西伯利亚州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京津冀、沪皖粤晋、东三省等地区合作,支持建设阿尔山―松贝尔跨境旅游合作区,旅游业对外开放不断升级,开通了呼和浩特―伊尔库旅游包机,开行“草原之星”和“欧亚之星”旅游专列,积极开展边境旅游。
先后组织了旅游大篷车促销团到港澳台地区及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开展宣传促销活动,不断完善冬季旅游产品,打造“冰雪天路”冬季旅游品牌,积极打造中国游牧文化旅游节、内蒙古草原旅游那达慕、冰雪旅游那达慕、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中俄蒙(满洲里)旅游节等全国知名旅游节庆品牌,不断完善旅游政务公共服务网络平台,2015年冬季旅游收入突破500亿元,旅游业营销模式不断创新,与中青旅深入推进精准化、专业化营销合作,大力度开展央视和互联网等全媒体推介营销,加强冰雪旅游产品宣传推广,积极开展“请进来”、“走出去”宣传促销。
第二节主要问题
三是旅游资源开发不充分,旅游休闲度假产品发展滞后,旅游业发展相对滞后,旅游产品创新不足,二是旅游产品开发单一,冬季旅游产品开发少,旅游业与文化、体育、健康、农牧业等产业融合发展不充分,但目前更多注重草原旅游资源的开发,五是旅游公共服务水平不高,旅游业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滞后,其它资源开发相对较弱,全区旅游业实现快速发展的同时,与旅游资源大区实际不相适应,占全国5A级景区总量的1%,夏季旅游产品比重高,5A级景区仅2家,自然观光旅游产品居多,智慧旅游建设严重滞后,我区仍属于欠发达地区,旅游公共服务水平亟待提高,四是体制机制创新不足,2015年全区旅游业总收入居全国第22位,我区拥有草原、森林、湖泊、湿地、河流、沙漠、民族风情等多种类型资源,主要表现在:一是旅游产业总体规模偏小,仍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难以与景区高效衔接,综合协调和综合管理机制没有形成,旅游系统支撑力不足,金融、产业、土地、人才等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六是旅游信息化程度低,同质化严重,无法满足大众化、多元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立体现代化交通网络尚未形成,停车场、厕所、标识标牌、游客中心等配套设施有待完善。
第三节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加快我区旅游业转型升级、建设旅游强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为我区旅游业提供有利的发展机遇,为我区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陆续出台支持旅游业发展、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等政策,全球旅游进入休闲度假新时代,我国已进入大众化旅游时代,要着眼发展全域旅游、四季旅游,从全区发展实际看,实施“旅游+”战略,从国际发展趋势看,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明确的新定位、赋予的新使命、提出的新要求,这为今后加快旅游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家稳步推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内旅游需求日益旺盛,从国内宏观环境看,把我区建成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居民人均旅游次数由目前的3次提高至5次左右,预计2020年国内旅游人数将达到64亿人次左右,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升级,旅游业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重视,呈现出休闲化、大众化和社会化特征,机遇,政策叠加效果将不断显现,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成为创造就业和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驱动力,打造“壮美内蒙古?亮丽风景线”品牌,同时,同时,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全方位推介。
一是国内大部分省区均把旅游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大力扶持旅游产业发展,提出建设“旅游大省”、“旅游强省”目标,三是在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同时,旅游业同质化竞争加剧,妥善处理好生态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大压力,未来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与周边地区具有相似的自然环境和文化资源,挑战,纷纷制定相关政策与法规,二是我区横跨华北、东北、西北,毗邻八省区。
推进旅游业跨越式发展,深化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看,机遇大于挑战,我们必须乘势而上。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着力丰富旅游产品,着力转变发展方式,以改革创新和融合发展为动力,建设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努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的更加亮丽不断作出新贡献,打造“壮美内蒙古?亮丽风景线”品牌,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为引领,坚决守住生态、发展、民生三条底线,推进我区从旅游资源大区向旅游经济强区跨越,着力强化区域合作,按照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全方位推介的要求,提高全方位开放水平,以加快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为突破口,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生态化、人本化、国际化、特色化为方向,优化产业结构,实现提质增效。
第二节基本原则
已开发但不符合生态红线规定的项目要进行整改,各类旅游项目必须符合旅游开发生态红线规定,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坚持保护优先,坚守生态底线,合理适度开发建设,传承草原文化,坚持科学发展观。
――坚持促进消费,不断提高旅游消费,立足于我区资源多样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动不同地区旅游业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强化各类品牌创建。
――坚持融合发展,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促进旅游业与农牧业、文化、体育、工业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旅游产品创新和业态创新。
――坚持统筹协调,树立全方位开放理念,强化区域合作,共同推进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线路共建、旅游成果共享。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政府服务引导作用,创新金融服务水平,――坚持创新驱动,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提高旅游业整体竞争力。
第三节发展目标
旅游购物消费占旅游总消费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冬季旅游收入占旅游业总收入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旅游脱贫人数占全区总脱贫人数的比重提高到17%以上,旅游从业人数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12%以上,旅游业投资占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达到5%左右,年均增长12%以上,旅游业总收入突破53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力争全区接待国内外旅游者总量突破1.3亿人次(不含一日游),旅游业对GDP的综合贡献率达到15%,把我区建成国内知名旅游目的地,实现旅游方式由观光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将旅游业培育成重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建设旅游强区和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不断做出新贡献,到2020年,跻身全国中游。
专栏1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旅游业发展预期指标。
指标名称
单位
2015年
2020年
年均增幅
接待国内外旅游者(不含一日游)。
亿人次
0.85
1.3
12%以上
旅游业总收入
亿元
2257.1
5300
20%以上
旅游业投资占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
%
2.4
5左右
-
旅游脱贫人数占全区总脱贫人数的比重。
%
16.5
17以上
-
旅游购物消费占旅游总消费的比重。
%
23.03
30以上
-
冬季旅游收入占旅游业总收入的比重。
%
22.14
25以上
-
第四节发展战略
努力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构建“全季节体验”的旅游产品体系,构建“全方位”旅游服务体系,构建“全产业参与”的旅游产业体系,构建“全社会参与”的旅游共建共享体系,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以旅游景观全域优化、旅游服务全域配套、旅游治理全域覆盖、旅游产业全域联动、旅游成果全民共享为路径,构建“全区域管理”旅游综合治理体系,创新发展模式,以融合发展为动力,大力拓展国内外客源市场,以市场整治为抓手,全面优化产品结构,培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深化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推进依法治旅,以开放理念为引领,持续开展营销推介,树立文明旅游形象,以旅游景区为重点。
实施四季旅游战略,发展冬季旅游,突出开发由冰雪旅游品牌景区、冬季品牌旅游线路和全域服务、四季皆游的特色旅游目的地构成的四季旅游产品体系,深入挖掘冰雪草原、冰雪森林、雾凇、林海雪原等冬季旅游资源,按照“全域+四季”的旅游发展定位,围绕“一年四季都是景”,突出自然和文化特色。
整合优势旅游资源,实施“旅游+”战略,全面构建“1+3”(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工商分局)旅游综合管理体制,全面提升旅游国际化水平,以旅游线路串联盟市,加快旅游服务标准国际化进程,积极融入东北旅游经济区、京津冀旅游圈和黄河、长城旅游带,共同开发旅游线路和产品,联合打造国际旅游品牌,建立旅游综合协调和综合管理机制,加强国际旅游合作与交流,建设一批跨省区旅游目的地,加强与周边省区旅游合作,推进盟市间旅游一体化发展,统筹盟市间旅游合作,以自驾车旅游和品牌线路推广为重点,强化与长三角、珠三角、万里茶道沿线省区的旅游合作,构建旅游+文化、体育、农业、牧业、林业、工业、水利、交通、健康、扶贫、城镇、大数据、金融、商贸、生态等融合发展机制,以中俄、中蒙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为重点,以产品为纽带,创新体制机制,以拓展客源市场为重点,以国家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战略为契机,加强与发达地区和周边省市区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借力发展、差异化互动的区域合作格局。
实施品牌创建战略,努力构建“643X”品牌体系,马到成功”旅游品牌、“草原+风景道”线路品牌、“豪迈、自然、温馨”服务品牌、“内蒙古博乐歌”旅游商品品牌、“自由自在内蒙古”自驾游品牌以及若干景区品牌,以“壮美内蒙古?亮丽风景线”品牌为总揽,集中打造“祖国正北方、亮丽内蒙古”形象品牌、“内蒙旅游,产品打造和营销推广相统一。
积极推进风景道建设,将内蒙古建设成为产品丰富、设施齐全、服务完善、配套专业的自驾车旅游精品目的地,以风景道串联景区、景点和资源,点线面结合推进,形成景观+自驾车服务体系+沿途厕所、营地、驿站等服务基地建设+标识标牌等配套建设+沿途观光农业、乡村旅游服务节点组成的自驾车旅游综合体系,以自驾车、自行车及通用航空等交通工具串联产品和服务,以发展自驾车旅游为突破口,实施自驾车旅游发展战略,实现以点串线、以线带面,立足于我区旅游资源和客流分布,完善线路功能,创新全域旅游的路径和组织方式。
推进特色旅游产品开发,推进旅游产品组合,提升旅游产品内涵,提升文化旅游产品核心竞争力,丰富旅游产品,构建大众、中端、高端多层次旅游产品体系,通过“草原+森林、沙漠、湖泊、温泉、地质奇观、边境口岸”等北疆特色旅游资源,以草原为体,以草原文化为魂,展示草原文化,创新消费方式,努力形成以“互联网+”为翅膀,通过“草原+城镇、乡村及节庆表演”等,实施“草原+”战略,以“旅游+”为消费动力,着力打造品牌旅游区、精品景区、旅游名城名镇、旅游节庆会展和旅游演艺品牌,以草原旅游为品牌,打造内蒙古草原文化品牌。
发展绿色旅游,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统筹旅游景区开发和保护,走出一条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路子,在保护自然生态的同时也保护自然的文化系统,实施严格的保护措施,坚持可持续发展,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切实守住生态底线,科学有序地开发草原、沙漠、河湖、冰雪、森林、湿地等资源,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适应气候环境变化,鼓励低碳、节能、环保。
打造稀缺旅游产品,充分利用内蒙古独特的自然、文化旅游资源和车少、景多、空气好的特殊优势,打造富氧离子养生、温泉养生、马奶养生、观黄河流凌、赏雪上杜鹃、沙漠探险、航天之旅、自然冰雪+民俗风情、冷极体验、私人农场(牧场)、汽车越野、低空飞行等旅游产品,与专业机构充分对接,精准推介营销,实施高端旅游发展战略,发展特定人群高端旅游。
第三章总体布局
以四大片区为基底,以十大基地为突破口,以“四百”点线作支撑的点线面总体发展布局,以五大协同发展区作延伸,依托我区自然资源、文化源流、区位特点,构建以“一廊一脉”为引领。
第一节构建“一廊一脉”旅游格局。
“一廊”即依托横向交通大通道、303国道、G6高速公路等干线,东起满洲里,西至阿拉善,全程5000多公里,形成东西走向为主干,南北支线为补充的梳状旅游廊道。
经二连浩特、满洲里、满都拉等口岸到达蒙古国、俄罗斯,向北经江西、湖南、湖北、河南、山西、河北等六省到达内蒙古,进而到达欧洲的“万里茶道”树状旅游脉络体系,“一脉”即从福建武夷山出发,形成以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阿拉善盟等地区为重点。
第二节优化发展四大旅游片区。
按照旅游资源分布和区位特点,着力建设东北林草文化四季全生态旅游片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环京津冀草原风情旅游片区(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敕勒川现代草原文明旅游片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西北水沙胡杨秘境探险旅游片区(乌海市、阿拉善盟),依托草原、森林、沙漠、冰雪、温泉、河湖、湿地、地质奇观、中俄蒙口岸、民俗历史文化等十大旅游资源,全面展示壮美内蒙古。
加快发展红色旅游、农牧业旅游、自驾车旅游、民族文化旅游等专项旅游,不断提升边境旅游、草原旅游、森林旅游、冰雪旅游等品牌知名度,以冰雪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避暑度假旅游和边境旅游为主题,继续完善城市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交通服务网络,加快提升冬季旅游和夏季旅游产品档次,东北林草文化四季全生态旅游片区,着力加强呼伦贝尔、满洲里、阿尔山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建设,以满洲里市、海拉尔区、乌兰浩特市、科尔沁区、额尔古纳市和阿尔山市为旅游中心,重点建设大兴安岭、海拉尔、乌兰浩特、科尔沁、满洲里、阿尔山、额尔古纳、根河、扎兰屯、牙克石等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突出大草原、大森林、大湖泊、大湿地、大温泉、大口岸、大冰雪、大民俗特色。
加大旅游投入,由观光旅游、民俗体验、生态旅游、冰雪旅游、温泉疗养、度假休闲、文化旅游、自驾车旅游等组成的多层次旅游产品体系,充分发挥独特的旅游资源优势,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赤峰市中心城区、锡林浩特市和锡林郭勒盟南部旗县为旅游中心,打造内蒙古环京津冀草原风情体验和生态旅游目的地,环京津冀草原风情旅游片区,依托克什克腾世界地质公园、元上都遗址、辽文化遗迹、喀喇沁蒙古王府、美林冰雪小镇、锡林郭勒草原等旅游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以草原文化、地质奇观、民族风情、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为特色。
敕勒川现代草原文明旅游片区,突出目的地和客源地双重功能,推进呼包鄂都市旅游圈和沿黄河旅游带建设,全面提高旅游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为旅游中心,以改善旅游环境、打造旅游品牌、促进产业升级为重点,建设成为具有北疆特色的旅游集聚区和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重点打造成吉思汗陵、响沙湾、昭君博物院、大召、五当召、恩格贝、敕勒川、黄河河套、黄河峡谷、希拉穆仁草原等精品旅游景区,着力发展都市休闲旅游、商务会展旅游、草原沙漠观光休闲度假、冰雪运动旅游、黄河农耕文化游、民俗体验、康体养生、工农业旅游、红色旅游等。
西北水沙胡杨秘境探险旅游片区,加大旅游开发力度,强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以乌海市、巴彦浩特镇、额济纳旗、阿拉善右旗为旅游中心,加快推进公路干线建设、高铁建设和机场升级改造,建设以文物古迹、水域景观、大漠风光、民族风情、边境旅游、航天旅游为特色的旅游目的地,打造成为内蒙古西部特色旅游目的地和集散中心,建设阿拉善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充分发挥文物古迹、民族风情和自然奇观等资源的独特优势,加强与周边省区协作,发展以乌海为中心的蒙西旅游圈、以巴彦浩特为核心的大漠胡杨旅游圈。
按照“优势资源集中开发、优势景区集中打造、优势产业集聚发展”的原则,对乌霍阿(乌拉盖―霍林河―阿尔山)、克什克腾、赤峰南部、锡林郭勒南部、鄂尔多斯中心区、黄河大峡谷、敕勒川、乌海湖、乌兰布和等旅游资源富集或跨盟市行政区划地区进行优先开发,优先发展旅游集聚区,优先纳入自治区旅游重大项目库予以推进,发挥悠久的历史文化遗存和独特的边境口岸优势,集中开发呼伦贝尔、阿拉善、阿尔山区域,策划、筛选一批支撑作用大、关联带动性强、品牌价值高、市场前景好的重大项目,带动全区旅游产品转型升级,突出草原、森林、沙漠、河湖、湿地、温泉、冰雪等生态景观,挖掘蒙古族、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俄罗斯族等民族风情。
第三节合作共建五大协同发展区。
包括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蒙甘宁旅游协同发展区,打造蒙甘宁丝路旅游品牌,甘肃省酒泉市、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嘉峪关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中卫市等地区,共同规划建设跨区域旅游产品。
蒙晋陕旅游协同发展区,共同打造蒙晋陕黄河和历史文化旅游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山西省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陕西省榆林市、延安市等地区,建成华北最具特色的水上观光走廊。
京津冀蒙旅游协同发展区,积极参与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河北省张家口市、承德市,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创新旅游合作机制,推动实现区域无障碍旅游,以共建“千里草原旅游大道”等项目为切入点,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大同市等地区。
共推“锦绣北国风光大道”自驾线路和大东北冰雪旅游线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齐齐哈尔市、大庆市、黑河市、漠河市等地区,积极融入东北三省旅游合作格局,统筹开发大油田、大湿地、大火山、大界江、大森林、大草原等生态旅游资源,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辽宁省阜阳市、朝阳市、铁岭市、盘锦市,共同打造东北无障碍旅游区,黑吉辽蒙旅游协同发展区,吉林省白城市、公主岭市。
加强“万里茶道”品牌国际旅游合作,加快推进边境旅游试验区和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以满洲里、二连浩特、乔巴山、乌兰巴托、达尔汗、恰克图、乌兰乌德、贝加尔湖、伊尔库茨克、新西伯利亚、赤塔等为重点,推进“万里茶道”申遗工作,打造红色之旅、“三湖”(呼伦湖、贝加尔湖、库苏古尔湖)之旅、追寻成吉思汗、中蒙边境邂逅野生动物、额尔古纳河及右岸采风等品牌线路,满二跨境旅游协同发展区,开拓二连―满洲里、策克―满洲里大环线和相邻的口岸小环线,共同编制中俄蒙三国黄金旅游带规划,积极构建跨境无障碍旅游圈。
第四节 集中打造十大旅游基地。
以特色线路串联,以核心旅游资源特色为引领,建设十大特色旅游基地,以主要城市为依托,以品牌和重点景区为支撑。
呼和浩特―包头旅游基地,打造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以呼和浩特市与包头市中心城区为旅游集散中心,辐射带动托克托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和林格尔县、土默特左旗、固阳县、土默特右旗、石拐区、东河区等区域发展。
按照资源共用、利益共享的原则,发展重点:(1)加快培育“敕勒川”旅游品牌,重点开发内蒙古文化苑、昭君博物院、赛马场、蒙亮旅游商品园、神泉旅游区、大召区块旅游区、老牛湾黄河大峡谷旅游区、敕勒川(哈素海)草原文化旅游区、大青山前坡生态旅游区、五当召风景旅游区、美岱召景区、希拉穆仁旅游区、梅力更自然风景区、莲花山(沙尔沁山)旅游区、春坤山旅游区、九峰山大景区、秦长城旅游区、赛汗塔拉城中草原、北方兵器城等,(4)加快旅游交通一体化发展,依托中国草原文化节、中国游牧文化旅游节、中蒙博览会、内蒙古旅游那达慕、昭君文化节,包头市昆区包百商圈、青山区娜琳商圈都市购物娱乐功能,打造成为都市旅游核心区,(2)加快精品旅游景区建设,开展“联合推介,争取国家支持呼和浩特、包头至周边省区间高速铁路和旅游快线建设,(3)完善呼和浩特市与包头市中心城市集散功能,推进城际间快速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完善呼和浩特市中山路商圈、长乐宫―万达商圈、嘉茂购物中心商圈、鼓楼商圈,提高乡镇旅游公路、通景区旅游公路等级,不断提升“敕勒川”旅游影响力,推进航空、铁路、公路间“无缝对接”,谋划中国北疆慢游节、“一路一带”国际旅游节等活动,建立客源共享机制,打造无障碍旅游区,积极拓展呼和浩特至全国主要城市及国际城市的直线航班,彰显敕勒川文化内涵,按照“城市依托、龙头带动、交通串联、创新引领、四化同步”的思路,联合产品开发设计,实现市场互通、资源互用、体制互融、政策互联,打破传统宣传推介模式,打造环“呼包鄂”1小时旅游圈,重点发展塞上老街、内蒙古风情街、九九街、大召广场、伊斯兰风情街、民族西路、民族东路景观道、呼得木林大街等一批魅力街巷,共建公共服务体系,捆绑营销”。
依托呼伦贝尔草原、大兴安岭和独特民族历史文化,延伸带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辐射带动陈巴尔虎旗、牙克石市、额尔古纳市、根河市、鄂温克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扎赉诺尔区、扎兰屯市、阿荣旗,呼伦贝尔旅游基地,打造草原、森林国家公园和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以海拉尔区、满洲里市为旅游集散中心。
完善海拉尔区的城市文化休憩、商务会展和度假购物功能,重点建设呼伦贝尔草原国家公园景区、满洲里市中俄边境旅游区、蒙古之源蒙兀室韦民族文化园、“两河圣山”旅游区、莫尔道嘎森林公园旅游区、布苏里北疆军事文化旅游景区、额尔古纳旅游度假区(含拉布达林小镇和湿地景区)、毕拉河达尔滨湖国家森林公园、根河国家湿地公园、鄂伦春拓跋鲜卑民族文化园、白彦哈达草原旅游度假区、牙克石凤凰山休闲度假旅游区、巴尔虎蒙古部落景区、扎兰屯旅游度假区(含城区遗址、吊桥公园、金龙山、扬齐山水库、秀水等)、尼尔基水库景区、达斡尔民俗园等生态文化旅游区,培育呼伦贝尔草原、大兴安岭森林、额尔古纳湿地和满洲里边城于一体的国际草原旅游目的地品牌,(4)推动海拉尔区集散中心建设,完善满洲里―后贝加尔斯克―乌兰乌德―伊尔库茨克―乌兰巴托―肯特省―东方省―呼伦贝尔―满洲里国际旅游环线和环呼伦贝尔、海满额根、阿海满、额尔古纳河及右岸、大兴安岭风景道、大兴安岭火车游、呼兴齐“两个文明”体验游等品牌线路,完善城市的旅游服务功能,提升冰雪体验、特色冰雪酒店、特色雪原豪华观光列车等吸引力,突出呼伦贝尔草原和大兴安岭森林的生态景观,打造中国冷极等高端冰雪旅游产品,差异化打造独特冰雪体验活动,增强城市的旅游产业组织、服务和集散能力,提升满洲里市中俄边境旅游区、扎赉诺尔猛犸旅游区等景区档次和功能,(3)推进满洲里市建设口岸边境旅游特色城镇,发展重点:(1)抓好品牌建设,借助冬季那达慕节庆品牌,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2)加快精品旅游区与黄金线路建设,(5)积极开发冬季旅游产品,深入挖掘民族历史文化。
兴安旅游基地,以阿尔山市为区域旅游发展龙头,以乌兰浩特市为旅游集散中心城市,建设成为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民俗体验、红色旅游、文化考察、健身娱乐于一体的国际养生休闲度假目的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辐射带动突泉县、扎赉特旗、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
(3)加快建设阿尔山跨境旅游合作区、国际会议中心,打造国际生态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提档升级乌兰河腾格尔塔拉生态文明旅游示范区、翰嘎利-五角枫生态旅游度假区、成吉思汗庙蒙元文化旅游区、明星湖旅游度假区、蒙牛乌兰浩特工业旅游区,推动阿尔山―柴河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发展重点:(1)加快旅游品牌培育,重点建设阿尔山国家温泉火山地质公园、白狼洮儿河国家湿地公园、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图牧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阿尔山国家森林公园、好森沟国家森林公园和察尔森水库,(2)打造品牌景区,打造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中俄蒙国际摄影节、国际冰雪节、圣水节、杜鹃节等节庆品牌,充分挖掘健康阿尔山、科尔沁文化、红色文化、蒙元文化资源,完善口岸基础设施,促进通关便利化,(4)深化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宣传推介。
建设集自驾旅游、草原度假、自然观光、文化体验、休闲游憩于一体的“最美草原旅游风景大道”,通辽旅游基地,打造内蒙古东部特色旅游目的地,以科尔沁区为旅游集散中心,重点开发民族风情、历史文化、休闲度假、生态旅游等旅游产品,依托沙地、湿地、山地、草地等自然生态景观以及草原文化、马文化、红色文化等,带动开鲁县、库伦旗、奈曼旗、扎鲁特旗、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和霍林郭勒市发展,突出科尔沁民族文化主题,打响“东北看草原、自驾游通辽”品牌。
发展重点:(1)发展全域旅游,(4)加快推进旅游购物街区建设,推动孝庄文化旅游区、大青沟生态旅游区等建设国家级品牌旅游景区,开展专业的旅游产品市场销售和网络营销,支持旅游商品的研发创新,提升打造集自驾旅游、草原度假、自然观光、文化体验、休闲游憩于一体的“科尔沁文化500公里风景道”,加强与大型旅行商和旅游电子商务合作,合作经营景观大道,引进旅游专业公司,融入版画、安代、乌力格尔、四胡、蒙医药等文化元素,深入挖掘科尔沁文化,打造哈萨尔蒙古风情园驻场演出,扩大和提升大青沟、珠日河文艺演出团队的规模和质量,建设阿古拉镇和花吐古拉镇等特色旅游小镇,(2)线路营销,创建内蒙古品牌线路产品样板,推动库伦旗和奈曼旗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3)加快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赤峰旅游基地,积极争取进入国家旅游改革创新先行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单,以赤峰市为旅游集散中心,打造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蒙元文化、辽文化旅游区,充分利用连接京津冀和东北经济圈的区位优势,辐射带动宁城县、林西县、巴林右旗、喀喇沁旗、巴林左旗、敖汉旗、阿鲁科尔沁旗、翁牛特旗、克什克腾旗,挖掘蒙元文化、辽文化、红山文化和民俗文化资源。
重点面向京津冀休闲旅游市场,开发草原观光、民俗体验、休闲度假等旅游产品,锡林郭勒旅游基地,以锡林浩特市、正蓝旗、多伦县为核心区,完善自驾游服务体系,充分利用草原生态、湖泊河流、民俗文化、历史古迹、世界文化遗产等资源,打造草原国家公园和面向京津冀的草原生态旅游基地。
建设以集宁区为中心的文化体验与购物休闲度假区,建设以岱海温泉、察尔湖、苏木山等为主体的山水观光休闲度假区,开发草原休闲观光、民族文化体验、盛夏避暑度假、特色温泉疗养、民俗节庆等旅游产品,乌兰察布旅游基地,以草原文化为魂,以草原、湖泊和温泉为依托,构建面向京津冀的草原观光休闲度假和自驾旅游目的地,建设以四子王旗草原、辉腾锡勒草原、察哈尔右翼后旗草原等为主体的草原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区。
重点建设格根塔拉、辉腾锡勒、岱海、苏木山、察尔湖、红召生态旅游区、红石崖、火山草原、林胡古塞、新雅宝路丝路文化产业园等精品景区,建设京津冀避暑休闲目的地和全国首家自驾旅游示范城市,打造冬奥会冰雪延长线系列旅游产品,依托辉腾锡勒草原、格根塔拉草原、察哈尔右翼后旗火山草原等重点景区,重点建设岱海国际滑雪场及温泉小镇、火山草原温泉度假区、林胡古塞冰雪世界、平地温泉水世界和红海子体育公园等主题公园,发展重点:(1)全面增强“京郊草原?避暑之都”品牌影响力,大力拓展京津冀避暑市场,高标准建设集宁战役红色纪念园、凉城绥蒙革命纪念园等红色旅游景区,(4)打造面向京津冀等地区的医养基地,发展一批中蒙医药康养示范单位,建设一批中高端养老疗养社区,建立“候鸟式、一票制”养生养老特色产品体系,(2)以创建5A级旅游景区、国家旅游度假区等为目标,依托“六朝皇家养生福地”品牌,高规格建设卓资县二龙山影视文化村、张皋民俗村、隆盛庄民俗镇、王爷府、大庙、梨花镇、赵家村等一批民俗风情村镇,(3)以举办2022年冬奥会为契机。
鄂尔多斯旅游基地,打造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辐射带动杭锦旗、达拉特旗、乌审旗、准格尔旗,延伸带动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重点开发天骄圣地、大漠风光、民族风情和休闲旅游、温泉度假等旅游产品,以东胜区、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为区域旅游集散中心。
以成吉思汗陵、响沙湾景区、九成宫景区、野生动物园、万家惠欢乐世界、羊绒城、苏泊罕草原旅游区、恒盛兴汽车露营地、准格尔召、蒙古源流为重点,推动成吉思汗陵旅游区提档升级,提升成吉思汗陵旅游区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打造精品旅游景区,以机场、车站及东康快速路、包茂高速、阿成线和准格尔召旅游专线为枢纽,重点培育黄河峡谷旅游区、万通生态旅游区、恩格贝生态示范区、七星湖旅游区、碧海阳光温泉度假旅游区、布龙湖温泉度假旅游区、察罕苏力德旅游区、大沙头旅游区、萨拉乌苏旅游区等,依托康巴什区,以蒙古族风情展示体验为核心,以成吉思汗祭祀文化保护和展示为核心,以东胜区、康巴什区、阿勒腾席热镇和树林召镇为核心区,打造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成吉思汗旅游文化节、中国北疆慢游节等节庆品牌,(2)精品景区建设,继续完善城市旅游功能,建设立体旅游交通网络,重点建设成吉思汗祭祀文化展示、鄂尔多斯歌舞、鄂尔多斯婚礼、漫瀚调、萨拉乌苏文化展示、蒙古源流、察罕苏力德那达慕等文化旅游精品,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文化旅游、健康养生旅游、自驾车房车旅游、会展旅游等,发展重点:(1)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3)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4)完善配套服务功能。
突出黄河文化、阴山特色文化、长城古匈奴文化、传统民俗文化,打造内蒙古西部特色旅游目的地,巴彦淖尔旅游基地,以临河区为旅游集散中心,带动磴口县、杭锦后旗、五原县、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与乌拉特后旗,依托河套平原、河流湖泊、阴山山脉等原生态资源。
(4)发挥荒漠、草原、古树、口岸、历史遗址等旅游资源优势,完善旅游服务功能,(3)完善临河区区域旅游中心功能,建设临河-甘其毛都旅游景观廊道,发展重点:(1)打造巴彦淖尔特色旅游品牌体系,(2)加大旅游精品景区建设力度,重点建设黄河河套文化旅游区、乌梁素海生态旅游区、大桦背生态旅游区、河套文博中心、镜湖景区、河套农耕文化博览园、纳林湖生态文化休闲旅游景区、黄河三盛公国家水利风景区、万泉湖生态旅游景区、阴山历史古迹旅游景区、河套酒业工业旅游区、那仁乌布尔匈奴城旅游景区和巴音善岱庙生态文化旅游景区,构建健康养生、体育运动、文化娱乐、生态休闲、农事体验度假体验地,形成以黄河文化、农耕文化、乌拉特文化、匈奴文化、鸿雁故乡等多种文化相结合的文化旅游品牌,发挥交通枢纽优势,集中发展精品民宿和精品酒店等度假设施,(5)重点发展黄河度假和乡村度假产品。
以乌海市和巴彦浩特镇为旅游集散中心,乌海―阿拉善旅游基地,辐射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将乌海―阿拉善旅游区建成以黄河度假、沙漠探险、民族风情体验、边境旅游、盐湖养生、航天旅游等为特色的沙漠国家公园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充分发挥黄河风光、大漠秘境、盐湖养生、民族风情和航天科考的独特优势。
提升旅游集散中心功能,进一步完善城市游览观光、文化娱乐、商务会议和休闲购物功能,瞄准高端市场,建设成为带动和联系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西部的区域旅游中心城市,打造乌海―阿拉善无障碍旅游区,以“中国秘境?世界奇观”为品牌,加强与周边区域合作联动,强化市场运作,加强与周边省区的协作,完善配套设施,(5)推动乌海建设北疆慢城,(2)大力发展阿拉善高端旅游、特种旅游,发展重点:(1)加快区域旅游品牌培育,发展特种旅游,(4)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3)推动额济纳胡杨林旅游区、巴丹吉林沙漠旅游区创建国家5 A级旅游景区,扩大“苍天圣地阿拉善”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旅游接待、集聚和辐射功能,充分发挥乌海市作为旅游集散中心的作用,强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旅游开发力度,形成完备的旅游服务体系,打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旅游度假区、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
第五节 着力建设“四百”点线支撑体系。
促进旅游与文化融合,培育100个品牌景区,培育100个品牌景区,加快创建国家旅游度假区、A级景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国家级品牌景区,以品牌创建、特色主题打造、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服务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完善旅游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突出文化元素,彰显品牌特色,提高游客美誉度和满意度。
打造100条精品线路,打造100条精品线路,以旅游公路、城市、景区和特色小镇等为依托,以国家级品牌资源、民族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资源为基础,建设跨国、跨省区、跨盟市的三级旅游线路体系。
突出特色文化,建设100个特色旅游小镇,建设100个特色旅游城镇,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旅游要素投入,按照“一核、三群、多中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
打造一批乡村旅游创业示范基地,实施乡村旅游行业全员培训计划,引导和支持一批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青年创业团队等通过开展乡村旅游实现自主创业,推进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创建工作,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的发展格局,开发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自驾露营、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创建100个文明旅游示范村(嘎查),创建100个国家和自治区级文明旅游示范村(嘎查)。
第四章重点工程
第一节旅游精品创建工程。
力争新增4-5个国家5A级景区,新增国家旅游度假区1家以上、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5-8个,5A级景区达到6-8个,重点项目必须符合旅游开发生态红线规定,构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的精品景区体系,年接待游客300万人次以上的旅游景区2个、100万人次以上的旅游景区10个,推进旅游景区提档升级,重点打造100个品牌和精品旅游景区,旅游精品景区建设行动。
专栏3重点景区
内蒙古博物院、昭君博物院、蒙牛工业旅游区、伊利―乳都科技示范园、神泉旅游区、敕勒川草原文化旅游区、大青山太伟运动休闲度假村、大青山前坡生态旅游区、清水河老牛湾黄河大峡谷旅游区、大召历史文化旅游区、内蒙古赛马场、蒙亮旅游商品园、五当召旅游区、北方兵器城、南海湿地景区、美岱召旅游区、希拉穆仁草原旅游区、青鸟生态养生庄园、敕勒川风景旅游区、百灵那达慕文化产业园、呼伦贝尔草原国家公园景区、扎兰屯旅游度假区(含城区遗址、吊桥公园、金龙山、扬齐山水库、秀水等)、海拉尔国家森林公园、两河圣山景区、蒙兀室韦景区、白音哈达旅游度假区、中国达斡尔民族园、莫尔道嘎国家森林公园、红花尔基樟子松森林旅游区、巴尔虎蒙古部落、毕拉河达尔滨湖国家森林公园、根河源国家湿地公园、内蒙古大兴安岭北部原始林国家公园、拓跋鲜卑民族文化园、额尔古纳旅游度假区(含拉布达林小镇和湿地景区)、阿尔山海神圣泉旅游度假区、阿尔山―柴河旅游区、翰嘎利―五角枫旅游景区、成吉思汗庙旅游景区、大青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珠日河旅游区、库伦旗三大寺旅游区、孝庄园旅游区、敖包相会可汗山草原旅游景区、敖汉温泉城、乌兰布统旅游区、克旗热水旅游区、喀喇沁亲王府、阿斯哈图石林(克什克腾石阵)、达里湖旅游区、道须沟生态旅游区、玉龙沙湖旅游景区、美林谷滑雪场、赛罕乌拉国家自然保护区、贝子庙景区、蒙古汗城、太仆寺御马苑旅游区、元上都遗址旅游区、乌兰五台旅游区、格根塔拉草原旅游中心、京能岱海旅游度假区、察尔湖旅游区、苏木山旅游区、林胡古塞旅游区、红召生态旅游区、红石崖寺生态旅游区、集宁皮革城、辉腾锡勒黄花沟草原旅游区、察右后旗火山草原旅游区、响沙湾休闲度假旅游区、成吉思汗陵旅游区、鄂尔多斯文化旅游村、恩格贝生态旅游区、库布齐沙漠公园七星湖景区、九城宫生态园、释尼召旅游景区、察罕苏力德游牧生态旅游区、康巴什旅游区、大沙头文化旅游区、苏泊罕草原旅游区、碧海阳光温泉旅游区、银肯塔拉沙漠生态旅游区、水镜湖度假旅游区、野生动物园、萨拉乌苏旅游区、万通生态旅游区、布龙湖温泉度假区、准格尔召旅游区、黄河大峡谷、锡林塔拉草原旅游区、鄂尔多斯草原旅游区、上海庙欢乐大草原旅游区、吉祥福荟寺旅游区、蒙古源流旅游区、黄河三盛公国家水利风景区、维信国际高尔夫度假村、纳林湖旅游区、黄河河套文化旅游区、河套酒业工业旅游区、万泉湖生态旅游区、河套农耕文化博览苑、乌梁素海生态旅游区、大桦背生态旅游区、乌拉特部落、那仁乌布尔匈奴城、浩彤现代农业观光园、温根塔拉草原旅游区、金沙湾生态旅游区、甘德尔山旅游区、乌海湖休闲度假旅游区、太格旅游区、满巴拉僧庙旅游景区、阳光田宇国际酒庄、南寺生态旅游区、腾格里达来月亮湖沙漠生态探险度假营地、通湖草原旅游区、胡杨林旅游区、越野e族旅游区、天鹅湖旅游区、福音寺(北寺)旅游区、满洲里市中俄边境旅游区、扎赉诺尔猛犸旅游区、恐龙遗址公园。
红色旅游胜地建设行动,建成红色旅游基地,传承红色基因,重点打造满洲里市、乌兰浩特市、武川县、凉城县等红色旅游名城,依托乌兰夫办公旧址、五一会址、满洲里红色国际秘密交通线教育基地、延安民族学院城川纪念馆、独贵龙运动旧址等红色旅游资源优势,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讲好内蒙古革命故事。
专栏4红色旅游胜地
乌兰夫故居和纪念馆、武川县大青山抗日根据地旧址、土默特右旗大青山红色旅游教育基地、满洲里市红色国际秘密交通线教育基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成立纪念地、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海拉尔纪念园、布苏里北疆军事文化旅游景区、察哈尔抗战遗址、冀察热辽分局旧址、清格尔泰故居、柴胡栏子纪念馆、绥蒙革命纪念园、苏炳文广场、内蒙古革命烈士陵园、延安民族学院城川纪念馆、独贵龙运动旧址、冯玉祥誓师广场、五原抗战纪念园、麦新烈士纪念馆、集宁战役红色纪念园、阿荣旗抗联英雄园、兴安村第一党支部。
旅游精品线路建设行动,打造100条精品旅游线路,跨盟市旅游线路分为自然主题、文化主题和专项主题旅游线路,构建跨国、跨区域、跨盟市的三级旅游线路体系,文化主题旅游线路围绕游牧文化打造草原马道、蒙古源流黄金线、匈奴探秘、鲜卑溯源、三都深度游等旅游线路,自然主题旅游线路依托林草沙水冰雪以及阴山、黄河等自然景观,打造北疆天路、冰雪天路、黄河“几”字湾大漠风情线、内蒙古大草原、大兴安岭全生态旅游等线路,专项主题旅游线路重点围绕自驾、低空飞行、婚纱摄影、研学、沙漠探险、农牧业观光、康体养生、冬奥冰雪体验等特色主题打造,跨国旅游线路重点围绕“万里茶道”、寻找成吉思汗之旅、跨国红色之旅、“三湖”之旅、丝绸之路、国际商贸之旅、养生医疗之旅以及亚欧大陆铁路专列游等打造,跨区域旅游线路围绕寻找祖国最北方、走西口、草原有约、游牧文化、黄河农耕文化之旅、长城之旅、森林之旅、蒙古风情游、闯关东以及沙漠之旅等打造,以文化和自然资源为依托、以消费市场细分为目标。
第二节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优化旅游环境,着力构建主客共享、国际水准、体系完备、优质高效、安全舒适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体系。
旅游综合服务网建设行动,构建功能完善、安全便捷的旅游综合服务网,加大航空、铁路、公路、水运、公共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专栏5旅游综合服务网络。
将白塔机场、伊金霍洛国际机场和东山机场打造为国际空港,形成低空旅游服务网络,开发包机旅游服务,完善航空交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支线机场,构建“双主双辅九点多线”的航空旅游布局,积极拓展国际航线,航空网。
加快以呼张铁路为代表的高速铁路建设,完善火车站、高速列车、旅游专列的旅游配套设施,开行草原旅游专列、避暑旅游专列、民族风情旅游专列、俄罗斯风情体验专列,积极发展旅游专列,围绕“中国铁路旅游?亮丽内蒙古”主题,形成“通疆达海、联通腹地”的铁路运输体系,继续提高阿尔山至乌兰浩特等普通铁路路网质量和技术水平,铁路网,规划增建呼和浩特至南宁、包头-银川至海口、满洲里至齐齐哈尔等对外高铁专线,增加旅游服务功能。
全面提升公路旅游通达水平,4A级旅游景区通二、三级公路,实施旅游公路全覆盖工程,推动各盟市主要旅游集散地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连通,3A级旅游景区通三级及以上公路,5A级旅游景区通高速或一级公路,公路网,实施旅游景区畅通工程。
丰富旅游产品,鼓励发展水上旅游项目,加大额尔古纳河和黄河沿线的旅游航运设施建设,支持黄河大峡谷、呼伦湖、达里湖、岱海、察尔湖、乌梁素海、乌海湖、多伦湖、纳林湖和尼尔基水库等重点河湖的旅游航运设施建设,水运网。
旅游厕所建设行动,建成覆盖全区的旅游厕所体系,加大旅游景区、城镇乡村以及交通沿线旅游厕所建设力度,全区力争改建和新建旅游厕所达到3000座以上,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厕所建设和管理,全力推行“以商建厕、以商养厕”模式,“十三五”时期。
设置规范醒目的交通指示标识牌,规范设置交通引导系统,在主要交通线路上,在主要景区附近的主干道、高速公路出入口处等地设置旅游形象标识牌,形成道路系统与地图系统协调一致的多方位引导系统,建立指示标识和形象标识系统,完善旅游景区的导览标识系统,以标准化为手段,推进旅游标识系统建设,旅游标识系统建设行动。
第三节 “旅游+”融合发展工程。
创新三次产业发展业态,推进旅游产业升级及改造,多元创新、融合发展,丰富旅游功能,突破传统旅游要素,增强生态、养老、健康、研学、城镇、文化等重点领域发展活力,用足用活金融、科技、交通、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全面提高旅游业综合带动作用。
开发集康复疗养、养生保健、文化体验于一体的健康旅游产品,实施“旅游+城镇”,实施“旅游+生态”,实施“旅游+体育”,实施“旅游+商品”,实施“旅游+研学”,丰富旅游内涵,“旅游+重点领域”行动,增加旅游收入,延伸旅游产业链条,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传统医药价值,提升游客综合素质,提高融合发展层次,实施“旅游+文化”,推动中医药蒙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促进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旅游景区、大型公共服务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等开展研学活动,形成以绿色生态产业为主导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丰富旅游商品品牌体系,促进城镇特色化发展,实施“旅游+健康”,拓宽文化传播渠道,丰富体育旅游产品。
专栏6“旅游+重点领域”行动重点。
旅游+文化,培育建设一批文化旅游示范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建设文化旅游频道、微博、客户端等传播平台,鼓励发展具有民族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打造一批文化旅游节庆精品,开展3A级以上景区文化提升工程,重点推出《千古马颂》、《马可波罗》、《无伴奏合唱》、《呼伦贝尔大草原》、《鄂尔多斯婚礼》、《天骄?成吉思汗》、《阿拉腾陶来》、《契丹王朝》、《库布其》、《森吉德玛》、《黄河水绕着准格尔流》、《灵魂之旅》等一批精品演艺节目,支持打造演艺项目。
重点建设大兴安岭国家森林步道、巴丹吉林沙漠户外旅游探险基地、腾格里沙漠月亮湖露营基地、美林谷旅游区户外露营基地、玉龙沙湖旅游区户外运动基地、清水河老牛湾国家地质公园户外露营基地、蒙晋黄河大峡谷户外旅游基地、奈曼旗银沙九岛、克什克腾低空飞行基地等一批户外拓展基地,举办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草原丝路马拉松、乌兰布统草原风筝节、那达慕赛马、环呼伦湖和环多伦湖自行车赛、呼(和浩特)海(拉尔)大通道汽车摩托车拉力赛、环阿拉善沙漠户外赛事、巴彦淖尔龙舟赛等活动,开展汽车拉力、摩托车越野、马术与赛马、民族体育竞技、滑翔跳伞、攀岩等体育活动,积极发展滑雪、徒步、探险、攀岩、骑行、沙漠运动等户外体育运动,旅游+体育,积极承办大型体育赛事。
综合利用生态、环境、文化等健康养生资源优势,建设一批生态文化养生体验、避暑度假养生、健康养老等特色休闲养生基地,大力建设一批融合生态农产品种(植)养殖、旅游观光、食疗、中医民族医保健等元素的滋补养生基地,依托温泉资源,发挥中医药蒙医药资源和产业优势,打造温泉、森林等康养品牌,旅游+康养,在阿尔山市、鄂托克旗、敖汉旗、大兴安岭等地区。
依托鄂尔多斯婚礼、乌拉特婚礼、鄂伦春婚礼、察哈尔婚礼等少数民族婚俗文化,丰富婚礼策划、婚礼庆典、蜜月度假等旅游服务,打造一批特色婚恋婚俗体验基地,打造一批婚纱摄影基地,旅游+婚恋,依托大草原、大森林、大湖泊、大沙漠等独特自然资源。
依托地质奇观、红色文化、天文科技、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等资源,打造一批爱国主义红色教育基地、天文科普教育基地、民俗文化展示与创意基地,旅游+研学。
形成工业旅游新业态,培育乡村旅游新业态,打造温泉、滑雪、山地等休闲度假产品,开发个性化乡村旅游产品,拓展城市休闲空间,将工业制造、生产流程、企业文化等元素融入旅游,提升工业产品附加值,实施“旅游+第一产业”,实施“旅游+第三产业”,实施“旅游+第二产业”,推动城市休闲街区、绿道、骑行公园、慢行系统建设,突出乡村生产生活特点,打造特色名村名镇,拓宽工业企业品牌化营销渠道,吸引城市居民消费,立足地区资源特色和生态环境优势,“旅游+三次产业”行动,让游客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专栏7“旅游+三次产业”行动重点。
大力发展生态农牧业和观光农牧业,旅游+农牧业,建设一批现代农牧业观光基地、休闲农业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化基地、大地景观观赏基地、休闲牧场、采摘体验基地。
旅游+工业,积极开发房车、露营、缆车索道、数字导航等旅游装备制造、旅游用品制造,依托额济纳航天发射基地发展航天旅游,打造乳业、酒业、能源、羊绒、民族工艺品、军工等工业旅游景区,发挥特色产业优势。
发展商务会议、员工培训、奖励旅游、拓展训练等活动,培育建设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满洲里等一批重点会展旅游城市,旅游+会展,打造一批会展基地,依托区位和资源优势,着力打造包头国际稀土产业博览会、中国?呼和浩特医药保健品交易会、赤峰?中国北方农业科技成果博览会、中国?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中国?二连浩特中蒙俄经贸合作洽谈会、库布齐沙漠国际论坛、中国?赤峰国际巴林石博览会、赤峰有色金属产业博览会、中国(满洲里)北方国际科技博览会等有较大影响的会展会议品牌,针对现代公司节庆活动、年会旅游等市场主体。
“旅游+工具”行动,丰富旅游产品内容,提高旅游产品吸引力,实施“旅游+科技”,实施“旅游+互联网”,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实施“旅游+金融”,实施“旅游+交通”,完善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推进旅游房车营地、低空旅游等产品开发,实现宣传营销、产品互动、在线服务以及智能导游等功能,推动金融产品创新。
第四节乡村旅游富民扶贫工程。
明确旅游资源与旅游开发现状,乡村旅游扶贫行动,开展乡村旅游贫困村情况调查,打造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建设200个特色化的乡村旅游扶贫村,发展休闲农庄、休闲牧场和休闲林场。
积极发展乡村观光示范村、乡村度假示范村和乡村专项旅游示范村等,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行动,完善乡村旅游示范村体系,每个盟市打造50个左右盟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力争打造100个国家和自治区级乡村旅游示范村,每个旗县打造10个左右旗县级乡村旅游示范村。
乡村旅游业态创新行动,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融合提升工程,逐步完善乡村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体系,加强农副产品和旅游纪念品、工艺品的开发、生产和营销,开发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自驾露营、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的发展格局。
间接就业人数85万人,培养乡村旅游专业人才,实施乡村旅游行业全员培训计划,2020年,乡村旅游就业创业行动,以职业培训为抓手,引导和支持一批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青年创业团队等通过开展乡村旅游实现自主创业,推进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创建工作,开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创业培训,打造一批乡村旅游创客基地,争取全区乡村(牧区)旅游带动直接就业人数超过17万人。
第五节城镇旅游全域化建设工程。
第六节旅游信息化促进工程。
重点建设智慧旅游,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行动,加快建设标准统一、功能完善、衔接顺畅的智慧内蒙古旅游综合服务平台。
率先在重点旅游景区实现电子讲解和智慧旅游全覆盖,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旅游信息化基础建设全覆盖行动,与腾讯、阿里通信、、百度、小米等合作,加强与电信、移动、联通合作,引入无线网络运营新模式,尝试流量宝等无线网络运营方式,逐步覆盖重点景区、公园、图书馆、博物馆、交通枢纽、主要商业街区等场所,四星级以上饭店、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核心区,在重点景区推行免费WIFI,力争到2020年。
“互联网+旅游”行动,积极推广“线上下单、线下消费”的在线旅游消费模式,搭建旅游电商平台,建设旅游产品网上旗舰店,实现PC端和手机端在线支付,旅游大巴和4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游客集中区域、环境敏感区域、旅游危险设施和地带,将网站、微博、微信等营销工具统筹运用,在机场、车站、酒店、景区(景点)、旅游购物店、游客集散中心等主要旅游场所提供PC、触摸屏等多种形式的旅游信息互动终端,使游客更方便地接入和在线互动,实现视频监控、人流监控、位置监控、环境监测等设施的合理布设。
第七节旅游营销与市场开发工程。
构建部门协作、上下联合、内外联动、企业参与、媒体互动的智慧旅游营销宣传体系,加强与各类旅游企业集团、市场中介机构、国内外知名媒体合作,扩大“壮美内蒙古?亮丽风景线”品牌形象宣传,形象宣传行动,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民航、铁路、交通、市政、通信等部门支持并利用机场、车站、高速公路、城市繁华场所、移动服务终端、互联网等平台开展旅游形象公益宣传,将旅游形象推广纳入各级政府对外形象宣传系统工程,开展专业化、精准化的主题旅游营销、专项旅游宣传。
加大国内宣传推介力度,加强网络等新媒体营销,继续加大与中青旅的合作力度,国内重点市场开发行动,加大线上营销力度,对京津及周边8省区、长三角、珠三角等主要客源地市场进行持续的精准旅游宣传营销,实施“周末内蒙古”专题营销,有针对性的加强重点客源市场的宣传促销,提高网络营销效果,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继续实施“请进来”战略,积极组织参加重要国内旅游展,加强区域旅游合作,建立互通互联旅游交通、信息和服务网络,开发新途径,举办大型旅游交流和推介活动,按照“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培育潜在市场”的思路,借助中青旅平台,邀请媒体旅行商来实地考察采访,加强区域性客源互送。
加强中俄、中蒙合作,建立全方位跨境旅游合作机制,把握“一带一路”战略和沿边开放战略的有利机遇,依托成吉思汗的世界历史性影响以及珍贵的文化遗产留存,依托独特的草原风光和民族风情,有针对性地开拓港澳台、韩国、东南亚、欧美等旅游客源地,大力开拓其他入境市场,做好做足京津地区的外国人市场营销,在香港、台湾、新加坡、日本、韩国、美国、法国、英国等10个主要入境客源地和若干主要境外直航城市设立内蒙古旅游常驻推广机构,依托内蒙古草原那达慕、越野e族主题活动、阿尔山圣水节、金秋胡杨节等旅游节庆活动,设立10+N内蒙古旅游境外营销中心,国际重点市场开发行动,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入境旅游宣传营销体系,开发以寻踪、辉煌文明寻迹为主题的国际旅游线路,做精做实国际专项旅游市场推广,针对欧美游客开发以探险、休闲度假为主题的国际旅游线路,开发以专项节庆活动为主题的国际旅游线路。
秋季要大力营销胡杨、沙漠等特色产品,春季要大力营销观黄河流凌、赏雪上杜鹃等特色产品,提升冰雪天路、环京津冀冰雪世界、现代草原文明冰雪线、温情大漠冰雪游等四条冬季旅游线路内涵和吸引力,开展“冰雪+家庭”、“冰雪+温泉”、“冰雪+美食”、“冰雪+运动”等活动,引导和布局冬季家庭游和特色购物点、特色餐饮场所规范发展,打造独具特色的内蒙古“冰雪+”产品品牌,继续举办冰雪那达慕、阿尔山国际冰雪节等冬季旅游节庆活动,淡季旅游营销行动,提升冬季旅游支撑力,着力培育四季旅游。
培育推介国际、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与企业、社区多层级节庆、展会和旅游文化活动,节庆展会营销行动,形成节庆展会营销体系,盟市旗县层面,重点与世界旅游组织或有关国家创建举办世界旅游论坛(或世界草原旅游论坛)、阿尔山论坛、中蒙博览会、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满洲里国际旅游节、中俄蒙“万里茶道”旅游论坛,自治区层面,国际层面,重点与国家旅游局、文化部共同创建举办北方(或中国)民族旅游博览会、中国草原文化节,国家层面,与自治区社会组织合作或自行创办特色旅游文化节事活动,鼓励企业、社区举办小型旅游文体活动,形成常态化营销,继续举办内蒙古草原旅游那达慕暨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内蒙古冰雪那达慕暨冬季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开发旅游产品。
第八节管理创新与服务提升工程。
各旅行社设立首席调解员,成立旅游投诉调解委员会,有效化解问题和矛盾,通过公益广告、新闻媒体、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引导游客理性消费,形成优胜劣汰的正向机制,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开展旅游服务“大家评”,加强旅游执法机构建设,适时召开旅游综合执法现场会,推广旅游综合执法经验。
推动旅游住宿向特色化、多元化发展,发展经济型酒店及青年旅社,推广特色餐饮文化品牌,积极培育具有本土特色的半自主型酒店和公寓,支持餐饮龙头企业开发主题文化餐饮产品,鼓励小尾羊、西贝等区内知名餐饮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大型旅行社兼并和整合,鼓励旅行社跨地区连锁经营,建设特色蒙古包、乡村客栈、草原酒店及草原度假村,适应自助旅行发展趋势,旅游要素体系完善行动,挖掘我区传统饮食。
开展“内蒙古旅游好故事”影视作品剧本征集活动,继续开展“文明旅游随手拍”活动,文明旅游建设行动,开展“为中国加分,为内蒙古添彩”文明旅游主题活动,开展文明旅游公益宣传片、微电影剧本征集活动,评选出一批好作品。
旅游标准化建设行动,制定旅游标准化验收、评价规范,建立健全旅游标准体系,结合自治区旅游实际,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水平,以环境质量、设施质量、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等为主要指标的质量评价体系,推进景区、度假区、餐饮、旅游交通、住宿、公共服务、购物、娱乐等领域的标准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制定完善各类地方性旅游标准,加快旅游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游客满意度为核心。
第九节旅游商品开发工程。
旅游商品摸底普查行动,建立内蒙古旅游商品信息库,筛选公布一批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旅游商品,按照工艺品、食品、土特产品、民族用品、特色药品等五大类进行旅游商品调查。
旅游商品创新创意研发行动,推进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充分挖掘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传统民族工艺品和民间手工技艺,大力推广“内蒙古博乐歌”品牌,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高旅游商品开发水平,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
旅游商品企业培育行动,广泛参与旅游商品的研发创新,每个盟市打造10个左右旅游商品基地,大力开发奶制品、牛肉干、民族服饰、民族工艺品等特色旅游商品,每个旗县应至少打造1个旅游商品基地,重点扶持以蒙亮民贸、苏鲁锭皮业、力王工艺美术等为代表的旅游商品龙头企业,支持具有研发能力和销售网络的企业。
第十节自驾车与低空旅游建设工程。
重点建设跨境旅游风景道、跨省区旅游风景道、区内旅游风景道和主题旅游风景道,自驾车旅游提升行动,打造内蒙古沙漠风景道、草原风景道、林海风景道、北风吹冰雪旅游风景道、契丹辽文化主题风景道、黄河风景道以及都市风景道,推动内蒙古风景道建设。
低空旅游发展提升行动,把内蒙古打造成为中国最佳的低空旅游目的地,开发低空旅游线路和产品,完善低空旅游综合专业设施与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开发连接各支线和通用机场的空中旅游环线,构建以大众消费为核心的航空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推出“空中看草原、看森林、看沙漠、看黄河”旅游项目,推广运动飞机、热气球、滑翔、飞机跳伞、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模型等低空旅游项目,重点建设腾格里沙漠航空旅游主题公园、克什克腾“一心三点”低空飞行基地等项目,举办“飞行那达慕”活动。
积极建设低空旅游基地,促进低空旅游发展,低空旅游发展保障行动,建立低空旅游发展联席会议机制,积极协调通航企业、旅游局和民航部门等单位,联手运作合力推进,加大对内蒙古航空公司的支持力度。
第五章实施保障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支持有条件的盟市、旗县区成立旅游发展委员会,构建自治区统筹、盟市主推、旗县区落实、苏木乡镇参与的四级联动机制,加强统筹领导,强化旅游业综合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督促检查旅游发展规划和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等,及时研究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各级政府要建立旅游业发展协调领导机制,加快组建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召开一次旅游发展大会,加大旅游工作推进力度,强力推动地方旅游业发展,每年自治区和盟市党委、政府都要采取申办制的形式,整合资源,政策支持,现场观摩,表扬先进。
第二节加强规划引领
完善规划体系,建立中长期规划(10―15年)、五年规划、年度计划于一体的规划体系,牢固树立规划先行的理念,注重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统筹性和严肃性,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调控作用。
第三节强化政策支持
建立由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和旅游系统等制发文件构成的政策体系,加快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
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培育一批草原旅游、沙漠旅游、森林旅游、文化旅游、乡村旅游、边境旅游、冰雪旅游和新产品新业态等示范性经营项目,保障旅游日常工作,对开展旅游包机、专列等品牌旅游线路拓展的旅游企业给予流动资金支持,重点支持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品牌景区创建,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旅游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盟市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推动设立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充分发挥地方债和基金作用,财税政策。
支持旅游企业通过上市、发债等方式直接融资,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支持旅游企业采取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景区门票质押担保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引导信贷资金采取银团贷款、集合信托等方式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挂牌上市,金融政策,积极引导预期收益好、品牌认可度高的旅游企业探索通过相关收费权、经营权抵(质)押等方式融资筹资,鼓励、引导、支持旅游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权融资、产权置换、项目融资、质押担保等方式融资,创新旅游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探索中小旅游企业以打包方式集合发债。
对符合相关规划的旅游项目,保障旅游新业态发展用地,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荒漠化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土地供应,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加大旅游扶贫用地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进行土地入股,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积极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加大旅游厕所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保障力度,促进汽车营地、旅游度假区、养老基地等新业态发展,各盟市应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土地政策,与相关规划充分衔接,依法办理土地转用、征收或收回手续,按照资源和生态保护、文物安全、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落实《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城镇和乡村居民可利用自有住宅等依法从事旅游经营,鼓励社会资本和个人开发建设。
第四节深化改革创新
探索设立跨区域旅游功能区,探索设立跨区域旅游功能区,探索创新国家公园体制,逐步建立体制完善、结构合理、行为规范、制度健全的行业协会体系,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改进监管、强化自律,发挥协会作用,推进呼伦贝尔市和鄂尔多斯市建设国家旅游改革创新先行区,大力推进旅游改革试点,推进旅游统计改革创新,平稳、有序完成旅游协会与行政机构脱钩,推进旅游行业协会监管体制改革,探索景区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开展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景区门票价格改革试点、景区门票预约制度试点等工作,实现旅游协会理事单位企业化,深化旅游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旅游产业运行、投资等数据信息分析体系,改革创新旅游景区管理模式,打破旅游景区地域分割、条块分割和部门分割现状,开展游客满意度、乡村旅游和冬季旅游等专项调查。
第五节培育市场主体
自治区本级组建旅游投融资公司,组建旅游投融资公司,鼓励各类企业集团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和网络化、品牌化连锁经营,组建旅行社集团,培育龙头企业,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业、文化产业、中小微企业等优惠政策,鼓励旅行社兼并重组,最终实现“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的旅游企业发展格局,与景区、饭店、旅游交通、旅游购物等领域融合发展,打造跨界融合的旅游业集团和产业联盟,培育一批中小企业,支持盟市、旗县整合本地区旅游资源,深化森工、农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第六节增强人才支撑
第七节 完善节假日制度。
为职工落实带薪年休假创造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对各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合理安排和调整休假制度,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各级政府要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实行周末2.5天弹性休假制度,探索安排错峰休假,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年休假权利,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将带薪休假与本地区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设立“敖包”节等具有内蒙古特色的节假日,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强化全社会依法休假理念,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假、秋假,从内蒙古实际出发,在教学时间总量不变情况下,探索学校放假改革,积极引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按照有关法律要求。
第八节 加强评估考核。
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将“旅游产业发展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列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全力推动旅游业发展,强化监督,营造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制定实施方案,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做好规划任务分解和督查落实,明确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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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三月赏花游 户外踏青走起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罗磊 通讯员柳